【閱讀提示】浙江2023年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時間2023年9月18日至27日,繳費時間10月9日至13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6日至12日,考試時間11月11日、12日。登錄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http://gjsksbm.cirea.org.cn:9001),按操作說明進行網上報名。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杭州市房管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省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會、浙江省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協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房函〔2023〕21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規〔2021〕3號)精神,現將202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考試報名條件的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
(二)免試條件
符合“考全科”報名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時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免一科”級別):
1.在《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房規〔2021〕3號)實施之前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只參加《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2.在《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房規〔2021〕3號)實施之前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只參加《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換領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
原“考全科”的老考生報名時重新申請免試的,已取得的保留成績將失效。
(三)報名時間
2023年9月18日至27日。
(四)報名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白底電子版證件照。報名時上傳的證件照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報名人員慎重選用。
2.學歷認證報告。2001年及以后大專及以上高等院校畢業的,須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www.chsi.com.cn)帶二維碼的學歷認證報告;其他的,須上傳畢業證書原件。
3.申請免試還須準備符合免試條件的資格證書。
(五)網上報名
登錄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http://gjsksbm.cirea.org.cn:9001),按操作說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傳錯照片,選錯考試科目,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在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提交。
(六)資格審核
2023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考前線上資格審核。報名人員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后,等待后臺審核即可。
(七)報名繳費
資格審核通過后,請報名人員于10月9日至13日通過支付寶或者“浙里辦”,搜索“公共繳費”進入“公共支付”應用,按身份證號或者執收單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網上繳費。請考生注意確認繳費信息,以免重復繳費。未完成繳費的視作未成功報名,不得參加考試。
(八)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建設部《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和浙價費〔2016〕71號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科目每人每科65元,《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每人每科70元。
(九)打印準考證
已在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考生應于11月6日至12日登錄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http://gjsksbm.cirea.org.cn:9001)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于11月11日至12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1月11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1月1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自備計算器)
考點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三、考試大綱及題型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考生查閱《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具體可通過“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網址:www.cirea.org.cn)、“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網站(網址:www.creva.org.cn)下載獲取。
所有考試科目均采用閉卷、紙筆考試。其中,《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書寫2種方式作答。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四、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模式,滾動周期為四年。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考生可登錄“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網址:www.cirea.org.cn)查詢成績。
五、考務管理工作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由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省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會負責,其中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校負責考試考務工作組織實施;浙江省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會負責報名人員資格審核、證書發放,并協助做好考試期間的值班和巡考等工作。
六、考試作答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削筆刀、鐘表(無聲、無收發拍攝功能)。
(二)考生必須憑未作其他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過期、拍照和電子的證件,以及復印的身份證件不能使用。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功能電子產品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在規定的位置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否則,若影響考試及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損壞和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予更換。
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將對考場實施全程監控。
七、其他相關事項
(一)根據資格考試報名規則,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戶籍地報考(即網上所選“報名點”必須是考生在我省的工作地或戶籍地)。同時,在報名時請務必認真仔細,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科目、報名點)、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出現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復核、證書領用等情況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二)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則,在內地(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三)要采取切實措施,認真做好考試服務和加強考風考紀管理,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報考咨詢電話:0571-85170860、87175709。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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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st.zj.gov.cn/art/2023/9/15/art_1229159341_58933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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