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方便廣大考生查詢考試信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有關安排及各項考試制度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信息公告方式
由我中心組織實施的各項考試信息公告方式如下:
考試信息項目 | 說明 | 公告方式 |
通用考試信息 | ||
考試科目 | 考試專業和科目設置等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成績管理 | 成績有效期等 | |
證書管理 | 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發放規則等 | |
報名條件 | 報考所需學歷資歷條件等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本年度考試信息 | ||
考試大綱 | 考試內容、知識范圍等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考試 時間 | 考試日期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官網 |
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 | 省級考試機構考試通知 | |
報名時間 | 報考提醒 | 中國人事考試網 |
本地區具體報名安排 | 省級考試機構考試通知 | |
考試成績 | — |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有關事宜請查閱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欄目。考試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及其他負責報考資格審核的單位,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二、報名事宜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平臺,按有關要求選擇考試地點報名。報名具體日期、考試收費標準、準考證獲取方式、報名程序、具體要求等事項,請見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發布的有關通告。
為保障資格核查、考務組織、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送達、證書制發等考試管理和服務工作順利開展,人事考試機構將收集報考人員姓名、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電子郵箱、電子照片、學歷、工作單位等信息。報考人員報名時,應確保填報信息準確、完整,并保持注冊時所使用的手機號碼通訊暢通,以便及時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試機構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個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處理的個人信息安全。
三、考試規則
(一)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1.憑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所填報的一致。
2.除翻譯口譯考試外,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翻譯口譯考試各科目開始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3.服從考場封閉管理,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考試時長2小時以內的科目,紙筆考試考場封閉一般至考試結束;考試時長超過2小時的科目,考場封閉2小時。語音類、視頻類考試考場封閉一般至考試結束;初、中級經濟考試(電子化考試)各科目考場封閉至考試結束前15分鐘。
4.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
(二)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對應試人員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
2.查驗應試人員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
3.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
4.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
5.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信息,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替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應試人員應當按照當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規定,主動配合考試防疫工作,及時關注當地考試機構官網,獲取最新信息,并做好個人防護。
(六)電子化考試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系統工具使用。
四、咨詢方式
應試人員可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方式咨詢其他考試事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