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考區202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一、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前應閱讀并簽署《四川考區202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隨準考證一并打印),承諾已知悉相關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廣大考生應于考前通過“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三、廣大考生考前應提高防護意識(特別是節假日期間),自覺遵守各地防疫要求,考前10天避免前往或途經疫情高、中、低風險地區,避免到人員密集區,減少參與聚集性活動,減少人員接觸,堅持做好個人防控措施和健康管理,公共場所和密閉場所佩戴口罩,保持公共場所“一米線”社交距離,不接觸發熱、有咳嗽癥狀等呼吸道癥狀病例。
四、為避免影響考試,省外來(返)川考生,應履行個人疫情防控義務,及時關注考試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盡早做好相關準備。境外或高、中、低風險地區來(返)川考生嚴格按照我省和考生考試地區最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執行,接受并完成定點定時隔離觀察等相應防控管理措施。
五、所有考生須提供本人當日開始考試前省內48小時內(采樣時間)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可入場參加考試。核酸檢測報告以打印件和手機上查詢結果均可。核酸檢測結果和時間等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加考試。
六、如有以下情況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一)考試前10天內有港臺地區和國外旅居史的;
(二)考試前7天內有境內高、中、低風險區旅居史的;
(三)考試前10天內有來自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社區的發熱和/或有呼吸道癥狀患者接觸史的;
(四)考試前7天內有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接觸史的;
(五)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醫學觀察期內的;
(六)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者的;
(七)有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且未排除傳染病感染者的;
(八)共同居住者為進口貨物或入境口岸相關從業人員、集中隔離點工作人員,未排除感染風險的;
(九)考試當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七、考生赴考時應做好個人防護,提前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嚴禁佩戴有呼吸閥的口罩)、手套、紙巾、速干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場(點)、考試時應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八、考生考前應盡量提前90分鐘到達考場(點)。考生進入考場(點)前,應主動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碼“綠碼”(隨時更新)、“四川天府健康通”中開始考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并按要求主動掃場所碼,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體溫異常、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應退出體溫檢測區,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仍不合格的應退出考試。考生在排隊候考過程中,應該全程保持“一米線”安全距離。
九、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檢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醫護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按規定妥善處置。
十、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不得在考場(點)附近逗留,確保考試結束后考生不聚集。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四川省及考場(點)所在地衛生健康部門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四川省財政廳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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