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城市規劃師考試時間是10月18、19日,2014年北京城市規劃師考試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29日至8月10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的要求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8月10日前登錄網報平臺,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10月14日至17日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軍官證、護照),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關于北京地區2014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4〕7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關于轉發人事部、建設部<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0〕29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人事部、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9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的、具有城市規劃工作資質的單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以下報名條件,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3.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6年。
4.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5年。
5.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3年。
6.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3年。
7.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2年。
8.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和《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4年 | 9:00-11:30 | 城市規劃原理 |
14:00-16:30 |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 |
2014年 | 9:00-11:30 |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
14:00-17:00 |
(一)《城市規劃實務》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它3科均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自收回之日起,當事人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該軟件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網址:www.cpta.com.cn)或網報平臺下載。
(一)考試采用全程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參照考試所規定的報名條件,確定是否達到報考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29日至8月10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的要求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2.使用A4紙打印《2014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3.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須對其所填寫的《報名表》內容與實際學歷或學位情況、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在《報名表》指定位置蓋章。報考人員須妥善保存《報名表》,待成績合格領取證書時使用。
4.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8月10日前登錄網報平臺,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5.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須持《報名表》、符合相關報名條件的證書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資格證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
(二)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10月14日至17日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軍官證、護照),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四)報考人員可登錄網報平臺或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試頻道查詢成績及證書發放事宜。
(五)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六)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北京市勘察設計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公室
城市規劃師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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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北京城市規劃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北京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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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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