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國家職業資格(專項職業能力)
全區統一鑒定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0年職業技能鑒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現將2020年全區統一鑒定安排公告如下:
一、統一鑒定項目
(一)2020年全區統一鑒定項目分為國家職業資格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二)統一鑒定具體項目及安排見《2020年國家職業資格(專項職業能力)統一鑒定計劃安排表》(附件1)。
(三)如遇國家、自治區政策調整,相應考試項目及安排將按新政策要求進行調整。
二、報考程序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報考條件(具體報考條件查詢請登錄http://gx.osta.org.cn/htm/462/index.html)的考生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考相應職業(項目)、級別的考試。
(二)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gx.osta.org.cn/)“統考網上報名”界面,按要求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交審核。
2.申報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2-1級(有綜合科目考試)的考生報名時需上傳論文,勞動關系協調員2-1級(有綜合科目考試)的考生需上傳業績評估報告。
3.有關論文(業績評估報告)的撰寫要求和格式要求請登錄(http://gx.osta.org.cn/)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全國全區統考有關事項通知”欄目進行查詢。
(三)報名審核
1.網上審核。審核機構將在3-5個工作日內對申報的考生實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
2.材料提交。通過審核后,申報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2-1級(有綜合科目考試、需提交論文)、勞動關系協調員2-1級(有綜合科目考試、需提交業績評估報告)的考生請于每批次考試繳費時間截止前(以送達日期為準)將論文(業績評估報告)一式三份郵寄到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收件人: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鑒定科:地址:南寧市葛村路5號區社保大廈5樓,電話:0771-5737703)。
(四)繳費及票據
1.網上繳費。考試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通過支付寶方式進行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國家職業資格(專項職業能力)統一鑒定收費標準》附表2。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操作結束后,請留意查看繳費狀態,若繳費結束2個工作日后系統仍顯示未繳費狀態,說明繳費未成功,請在規定繳費時間內及時繳費。
2.票據發送。所開票據均為非稅收入專用收據(電子票據),需要開具票據的考生請在報名時填報開票相關信息,開具票據后,按報名者提供的個人手機信息發送電子票據,無須上門領取。未填寫開票信息的,視為不需要票據,不再單獨發送電子票據。
(五)報考要求
1.報考人員對本人提交的報考信息及材料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報考資格,已繳費用不予退回;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不給予發放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2.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3.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三、報考時間安排
考試時間 | 5月23日 | 11月7日 |
報名時間 | 3月11日-4月10日 | 9月2日-10月9日 |
審核時間 | 3月11日-4月13日 | 9月2日-10月12日 |
繳費時間 | 3月11日-4月14日 | 9月2日-10月13日 |
票據發送時間 | 5月11日-5月23日 | 10月26日-10月30日 |
準考證打印 | 5月18日-5月23日 | 11月2日-11月6日 |
報名審核僅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段(節假日不上班),繳費截止時間為繳費截止當日18:00時。
四、成績公布及證書核發
(一)每批次考試成績將于該批次全部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gx.osta.org.cn/)向社會公布,公示期為15天。請報考人員留意查看。
(二)報考人員對成績有疑問的,可在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到報名所在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請成績復核(復核事項為是否存在漏評、錯評以及分數統計錯誤等程序性事項)。各級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在收到成績復核申請后,匯總上報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由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成績復核事宜并回復考生。
(三)成績公布后,部分科目考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報名參加一次相關科目補考。如未申請補考或補考未通過的,則需重新參加全部科目考試。
(四)證書統一由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辦理。合格人員可通過網上申領或現場領取
附件1
2020年國家職業資格(專項職業能力)統一鑒定
考試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 | 國家職業資格 | |||
5月23日
| 職業資格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備注 |
企業人力資源 | 4-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 上機考試。2-1級報名時需網上交提交論文,審核通過后,郵寄紙質論文,口頭答辯。 | |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2-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 |||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綜合評審(口頭答辯) | ||||
勞動關系協調員 | 3-1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 上機考試。2-1級報名時需網上交提交提交業績評估報告,審核通過后,郵寄業績評估報告, | |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綜合評審(提交業績評估報告) | ||||
3-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 上機考試 | ||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14:00-15:30 綜合評審(2級) | ||||
專項職業能力 | ||||
專項職業能力項目名稱 | 時間安排 | 考試方式 | ||
學前兒童心理輔導 | 08:30-10:30 | 紙筆作答 | ||
中小學生心理輔導 | ||||
大學生心理輔導 | ||||
企事業員工心理輔導 | ||||
老年人心理輔導 |
附件2
國家職業資格(專項職業能力)統一鑒定收費標準
國家職業資格 | ||||
級別 | 標準(單位:元) |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
正考 | 672 | 552 | 282 | 247 |
理論科目(補考) | 72 | 72 | 72 | 72 |
實操科目(補考) | 200 | 150 | 90 | 75 |
綜合科目(補考) | 200 | 150 |
|
|
專項職業能力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標準(單位:元/項) | ||
1 | 學前兒童心理輔導 | 205 | ||
2 | 中小學生心理輔導 | 205 | ||
3 | 大學生心理輔導 | 205 | ||
4 | 企事業員工心理輔導 | 205 | ||
5 | 老年人心理輔導 |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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