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安排在11月16日、17日,總共有4個科目的考試,每個科目考試時長均為2.5小時,具體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注意事項
(一)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專業。
(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混合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注意如下事項: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閱卷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試人員查分申請。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成績復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或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應試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進場簽字”欄簽名。
(五)應試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六)考場內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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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