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7〕99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就我廳組織實施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見附件)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建造師及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均為中央和省聯合組織考試,考試收費由上繳國家的考務費和省組織考試必需的考試費組成。其中,考務費收費標準按照建計〔2016〕82號核定,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17〕99號核定。
二、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非稅收入票據,收費收入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全額繳入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在收費場所、報名繳費網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文件依據等,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6〕16號)停止執行。
四、本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