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于2018年10月20日、21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時間為20日,專業考試時間為20日、21日。各類考試的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詳見附件1;各類考試的日期、時間及科目詳見附件2。
二、考試管理模式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合格證明或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有關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2018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查詢(
www.pqrc.org.cn),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edu.mohurd.gov.cn)查詢。因違反考試紀律,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處理且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名條件
(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
| 結構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
建筑工程(不含巖土工程)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 工學學士學位 |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
| ||
| 專科畢業 | 1年 | |
相近專業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 ||
專科畢業 | 1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 1年 |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筑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筑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
(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
Ⅰ類 人員 | Ⅱ類 人員 | |||
本專業 | 結構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4年 | 6年 |
建筑工程(不含巖土工程)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4年 |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 5年 | 8年 | ||
專科畢業 | 6年 | 9年 | ||
相近專業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5年 | 8年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6年 | 9年 | ||
專科畢業 | 7年 | 10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 8年 | 12年 |
注: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三)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 |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年) |
本專業 | 工業與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2 |
普通大專畢業 | 3 | ||
成人大專畢業 | 4 | ||
普通中專畢業 | 6 | ||
成人中專畢業 | 7 | ||
相近專業 | 建筑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4 |
普通大專畢業 | 6 | ||
成人大專畢業 | 7 | ||
普通中專畢業 | 9 | ||
成人中專畢業 | 10 | ||
不具備規定學歷 |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 | 13 |
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報名、資格審核及繳費
(一)網上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應于2018年9月7日9:00至9月12日17: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項目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上傳本人照片、選擇相應考試、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工具下載頁面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上傳成功后不可更改,請考生慎重選用。
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環節前,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完成“報名信息確認”環節后,不允許自行修改,請謹慎操作。考生報考時應嚴格按照流程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和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二)資格審核
全省實行考前資格審核。已取得檔案號且報考級別、專業不變的老考生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系統將自動審核通過,直接進入繳費環節;新考生、報考級別、專業發生變化及異地(外省)考生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材料包括: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報考條件規定的相應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5.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考試的考生,報名參加專業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6.2010年之前通過基礎考試的考生,報名參加專業考試時,需出具原基礎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省直考生先將報名材料交單位初審,單位人事部門將初審通過的人員信息制作成《2018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花名冊》(見附件3),于9月13日攜帶花名冊和審核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接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現場資格審核(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
各市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由當地人社、住建部門負責。各市人社、住建部門相關機構要密切配合,及時在后臺設置本市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最遲于9月17日前完成資格審核和網上確認工作。對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請按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核。(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
為規范考務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各資格審核部門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凡在報名審核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有關資審部門應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網上繳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5〕1217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4。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請于9月18日17:00前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易寶支付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繳費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考生繳費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收到所繳費用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五、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本次考試考點應選用標準化考場,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請考生于10月16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注意事項
(一)答題方式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請考生考前仔細閱讀《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見附件5)。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見附件6)的規定進行。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草稿紙由各地考場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類別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類別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
各類別的專業考試指定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二)領取證明
2010年之前在安徽省通過基礎考試的考生,尚未領取成績合格證明的,請于9月7日起正常工作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到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包河區徽州大道與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領取《基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委托他人領取的,需出具委托書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三)省直管縣考務安排
廣德縣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請有關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和安排。
(四)其他事項
2018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等處理。
各市、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2018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附件:1.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4.考試收費標準
6.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辦法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