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翻譯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文件精神,為做好2018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通信專業技術人員、下半年翻譯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并在網上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后方可報考。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確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規定的專業、學歷或學位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報考條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時間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一)網上報名時間:
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和通信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8年8月24日—9月6日,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和翻譯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7日—9月21日。
1、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和下半年翻譯專業考試網上報名流程如下:
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翻譯口譯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注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注冊,新注冊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約為10KB,照片底色為白色。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的照片才能被網報系統識別,否則無法完成后續報名操作。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考生應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
(2)選擇考區。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區。中央直屬單位及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見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溫馨提示”欄目。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無需上交考試機構審核。
(6)考試繳費。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2、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考試網上報名流程如下:
2018年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報名通過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網(http://www.txks.org.cn)進行,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上傳本人照片、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須從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人事考試機構將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無需上交考試機構審核。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3、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報名流程如下:
2018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平臺(http://bm.ruankao.org.cn)進行,其他要求同通信考試。
(二)網上繳費時間與網上報名時間相同
報名信息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查看“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由考生用A4紙在網上自行打印,打印準考證時間及網站見下表。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打印準考證時間表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考后資格審核
(一)考后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國家考試成績公布后,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后審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相關考試預合格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后資格審核,考后審核所需材料見后審公告。相關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發布,官方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考試機構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預合格考生。請預合格考生按規定時限提交相關材料,并隨時密切關注考后審核系統考試機構給出的審核意見。如對預合格考生上傳的資料有異議,人事考試機構可調閱預合格考生人事檔案。
考后審核需準備材料如下:
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掃描件和相應畢業證書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掃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的掃描件。中等教育學歷考生如無法提供《中國中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憑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查詢報告》也可進行資格審核。特別提示:出具報告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有需要的考生請務必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由單位法人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掃描件、由學校出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掃描件(報考翻譯免試綜合能力考生提供),以上證明樣式詳見相應考試的考后資格審核公告。
3、社會在職考生需準備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或《營業執照》掃描件。
4、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定
1、預合格考生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后,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成績及資格證書
(一)考試成績一般考試結束2個月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國家相關部委專網上公布,考試結束3個月左右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考后資格審核公告。
(二)國家下發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長春市考區報名的考生,前往凈月開發區天富路與新城大街交匯,中國長春人力資源產業園B9棟12樓,咨詢電話:81130618
(三)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
五、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
(二)根據人社部31號令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采用技術手段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凡為考生虛假報名提供便利條件的單位,一經核實,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在信用吉林網、吉林紅盾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上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加強網上資格審核用戶權限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審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附件8.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15所).doc
附件9: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49所).doc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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