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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分7個語種,分別是英、日、法、阿拉伯、俄、德、西班牙等語種; 四個等級,即:資深翻譯;一級口譯、筆譯翻譯;二級口譯、筆譯翻譯三級口譯、筆譯翻譯; 兩大類別,即:筆譯、口譯,口譯又分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二、三級筆譯考試均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口譯考試均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考試《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 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口譯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報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交替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 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了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并取得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科目的考試。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前未獲得二級或二級以上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并可免試《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或《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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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