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將于6月15-16日舉行。2013年黃石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27日;繳費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2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10日-16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在《暫行規定》下發前(2002年12月18日),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二、考試科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設:《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近期1寸電子彩色登記照( 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過20kb,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首次報“考全科”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
省直單位報“考全科”人員,由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武漢市武昌區公正路27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市州以下報“考全科”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國土資源局和人社(職改)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二)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考全科”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提交報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三)“免二科”人員
符合“免二科”條件的報考人員(無論首次報考還是續報),均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 有關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聘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和省職改辦資格審查(蓋章),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國土資源局和人社(職改)部門現場資格審查后,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 www.hbrsks.gov.cn)查詢。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3月11日9:00—3月27日16: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省直單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9:00—3月28日16:00(雙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三)繳費確認時間
省直網上繳費確認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9:00—3月29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四)準考證下載時間
2013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4:00(端午節放假照常進行)
(五)考試時間
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2013年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注:根據《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決定》的決定,第一代身份證將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參加考試。
各地于2013年4月19日前將報名信息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3科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考試信息設置為:
考試名稱 |
級 別 |
專 業 |
考試科目 |
032. 土地登記代理人 |
04.考全科 |
01. 土地登記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2.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3.地籍調查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02.免二科 |
01. 土地登記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選擇的報名點,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規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區設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試用書
為便于應試人員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
郵 編:100125
單 位:中國農業出版
聯系人:姚佳
電 話:010—59194907
各地人社、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規定做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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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