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地區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號)精神,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定于5月25日舉行,報名時間安排見附件1。為做好此項工作,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條件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1〕186號)規定,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條件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轉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及〈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5〕13號)規定, 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樣式見附件3),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有的1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2。
二、考試設置及作答要求
(一)考試設置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設有英、日、俄、德、法、西、阿七個語種,每個語種均分一、二、三級,分別在上、下半年舉行。其中,英語一級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三級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法、日、阿語一、二、三級均在上半年舉行;俄、德、西語一、二、三級均在下半年舉行。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
(二)作答要求
各語種一、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均在答題紙上作答;各語種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均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考生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次考試內通過相應級別的全部科目考試。
參加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人員,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印制的相應語種、相應類別一級翻譯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國家統一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人員,成績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上半年考試采用全程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自助支付。
(一)報考人員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網上報名鏈接地址為: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下同),具體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見附件1。
2.上傳照片
上傳照片要求為:本人近期(半年內)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藍色背景、畫面清晰,格式要求為jpg或jpeg,大小為35-100KB之間。電子版照片是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證書時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上傳照片。
3.參加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報考人員、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和臺灣地區居民,在成績合格后領取證書時,需要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證書。
4.資格審核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
(1)《報名表》一份,應試人員須在《報名表》“誠信承諾”簽名處簽字。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臺灣居民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符合報名條件(一)的報考人員須持通過國家統考取得的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翻譯專業職務證書。
(4)符合報名條件(三)的報考人員須持加蓋學校公章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有關事宜,請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查詢。
(三)有關綱、考試用書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外文出版社聯系。
(四)考試中心不組織任何培訓,與任何培訓機構之間無合作關系。
(五)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 北京地區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報名時間安排表
2.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159所)
3.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3月5日
附件1: 北京地區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 (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報名時間安排表 工作流程 時間 具體要求 網上填報信息 3月11日-24日 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網址:zg.cpta.com.cn) 照片審核 3月14日-24日 按照網上提示要求上傳照片,照片質量審核不合格,須重新上傳。(要求:二寸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片) 網上繳費 3月17日-30日 照片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自助支付。 (網上成功繳費即為成功報考) 打印準考證 5月20-25日 各科目筆試考點由計算機系統隨機安排,具體地點以網上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上半年考試時間 5月25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級 筆譯綜合能力 (英、日、法、阿)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級 筆譯實務 (英、日、法、阿) 附件2: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 教育試點單位名單(159所)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1 安徽大學 2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41 中國礦業大學 61 河北大學 2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22 河海大學 42 中國石油大學 62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3 合肥工業大學 23 南京農業大學 43 中國地質大學 63 河北聯合大學 4 安徽師范大學 24 南京師范大學 44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64 河北師范大學 5 北京大學 25 徐州師范大學 45 廈門大學 65 燕山大學 6 北京交通大學 26 揚州大學 46 福州大學 66 鄭州大學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7 南昌大學 47 福建師范大學 67 山東科技大學 8 北京理工大學 28 江西師范大學 48 蘭州大學 68 南京理工大學 9 北京科技大學 29 遼寧大學 49 西北師范大學 69 青島科技大學 10 北京郵電大學 30 大連理工大學 50 中山大學 70 濟南大學 11 北京林業大學 31 東北大學 51 暨南大學 71 山東師范大學 12 北京師范大學 32 大連海事大學 52 華南理工大學 72 曲阜師范大學 13 首都師范大學 33 遼寧師范大學 53 華南師范大學 73 聊城大學 14 北京外國語大學 34 沈陽師范大學 54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74 魯東大學 15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35 大連外國語學院 55 廣西大學 75 青島大學 16 北京語言大學 36 內蒙古大學 56 廣西師范大學 76 煙臺大學 17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37 內蒙古師范大學 57 廣西民族大學 77 山東財政學院 18 外交學院 38 寧夏大學 58 貴州大學 78 山西大學 19 國際關系學院 39 山東大學 59 貴州師范大學 79 太原理工大學 20 華北電力大學 40 中國海洋大學 60 海南大學 80 山西師范大學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81 西北大學 105 華中師范大學 129 南開大學 153 延邊大學 82 西安交通大學 106 湖北大學 130 天津大學 154 東北師范大學 83 西北工業大學 107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31 天津理工大學 155 北華大學 84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108 中南民族大學 132 天津師范大學 156 吉林師范大學 85 復旦大學 109 湖南大學 133 陜西師范大學 157 南京大學 86 同濟大學 110 中南大學 134 西安外國語大學 158 蘇州大學 87 上海交通大學 111 湖南科技大學 135 新疆大學 159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88 上海理工大學 112 長沙理工大學 136 新疆師范大學 89 上海海事大學 113 湖南師范大學 137 云南大學 90 東華大學 114 吉林大學 138 云南師范大學 91 河南科技大學 115 華東師范大學 139 云南民族大學 92 河南大學 116 上海師范大學 140 浙江大學 93 河南師范大學 117 上海外國語大學 141 浙江師范大學 94 信陽師范學院 118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142 三峽大學 95 黑龍江大學 119 上海大學 143 湘潭大學 96 哈爾濱工業大學 120 四川大學 144 浙江工商大學 97 哈爾濱理工大學 121 西南交通大學 145 寧波大學 98 哈爾濱工程大學 122 電子科技大學 146 重慶大學 99 東北林業大學 123 西南石油大學 147 西南大學 100 哈爾濱師范大學 124 成都理工大學 148 重慶師范大學 101 武漢大學 125 西南科技大學 149 四川外語學院 102 華中科技大學 126 西華大學 150 西南政法大學 103 東南大學 127 四川師范大學 151 天津外國語大學 104 武漢理工大學 128 西南財經大學 152 天津財經大學 附件3: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考試日期: 報名序號: 姓 名 性 別 所在學校 身份證號 學 號 在讀證明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研究生院(處、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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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