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4年工商管理碩士(
MBA)雙證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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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頁:招生簡章
- 第2頁:各學院聯系方式
- 第3頁:專業代碼及名稱
一、擬招生人數 2014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約3200名各類學歷碩士研究生(最終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額為準),其中擬接收校內外推薦免試生約1200名。
二、報考條件與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
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報名基本要求(可登陸http://yz.chsi.cn查詢),且滿足以下各考試方式的報考要求。
(二)各類考試方式的報考條件及要求 1、推薦免試 參加推薦免試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要求如下:
具有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請于2013年10月9日前,與我校相關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聯系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事宜(http://yzb.buaa.edu.cn/14contents/14sszs/recruit13_14tjmstz.html具體時間和要求咨詢相關學院)。
凡是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務必按照蓋有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章的“擬錄取通知書”上的要求,履行相關手續。請學生注意復印并留存一份“擬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備查。
在北京地區報考北航參加推薦免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報考點網上報名及網上支付報名費,并進行現場確認;在外埠地區報考北航參加推薦免試的考生,可根據所在省市高招辦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報考點并進行現場確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法工程師學院只接收北航中法工程師學院應屆本科畢業推薦免試生。 2、全國統考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并且參加全國統考: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人員,必須有2013年9月1日前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8月底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已經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即有2013年9月1日前頒發的本科結業證書),并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有關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學本科
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5)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2012年9月1日以前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并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考生,可按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干課程(需加蓋輔修學校教務處的公章);b.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有關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6)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8月底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并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有關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按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即上述的(4)、(5)、(6)類)報考的考生,參加復試時需要加試兩門專業課(具體科目復試前咨詢報考的相關學院)。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現場信息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系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報考北航(不含報考“130500設計學”專業)參加全國統考,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 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報考北航“130500設計學”專業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報考點。
3、單獨考試 我校只接收與我校簽訂人才培養協議的國防系統和國有企
事業單位推薦的人員報考(不接收社會零散考生報名),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經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
專家推薦書下載),只限報考“定向就業”類別,不轉檔案及戶口,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考生應于2013年10月底以前,持單位推薦信到報考學院聯系,經學院主管研究生教學副院長同意蓋章簽字后,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專家推薦書、經報考學院同意蓋章簽字后的單位推薦信等材料,到北航現場確認點提交上述報考材料并進行資格確認。凡是未經我校研招辦審驗的報考一律視為無效。我校只在學術型專業、工程碩士專業類別中設置單獨考試。
報考北航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單獨考試除“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考生不同、均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試科目均與全國統考考生的考試科目相同。 4、強軍計劃 報考名單由解放軍總政治部提供給我校研招辦,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軍隊參加教育部強軍計劃的考生,需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后,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需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
專家推薦書下載),考生需于2013年9月底以前,與各軍種總政治部聯系確認報考資格事宜,并向各軍種總政治部索取網上報名密碼。凡是未經總政治部允許的報考一律視為無效。我校所有的強軍計劃考試的考生只按“定向就業”類別招生,不轉檔案及戶口,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只在學術型專業、工程碩士專業類別中設置強軍計劃考試。考生應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專家推薦書、身份證件等材料,到北航現場確認點進行資格確認。
報考北航參加強軍計劃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強軍計劃考試除“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考生不同、均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試科目均與全國統考考生的考試科目相同。 5、管理類聯考:即報考專業學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專業學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專業:
(1)國家承認學歷的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連續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兩年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報考北航工商管理專業(MBA)、公共管理(MPA)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報考點。
6、法碩聯考:即報考035102法律(法學)或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 (1)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的人員,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①符合“
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
2、全國統考” 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考035102法律(法學)專業的人員,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①符合“
二、報考條件與要求”的第“
2、全國統考” 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報考北航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 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三)各類專項計劃的報考要求 1、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試的考生,報考要求見教育部相關文件。我校所有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試的考生只按“定向就業”類別招生。參加該計劃考試的考生請與所在省市高招辦聯系咨詢報考事宜。
2、先進航空發動機高級人才班、網絡安全高級人才班、雙碩士學位項目及文化與傳播班專項招生計劃,擬從報考我校某指定學院相應專業(見下表)的推薦免試考生或全國統考考生中,選拔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復試錄取,有意向的考生請注意按要求選擇報考學院及專業。
專項名稱 |
擬招生人數 |
需報考的學院、專業 |
先進航空發動機高級人才班 (詳見學院說明) |
30人 |
報考004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085232航空工程 |
網絡安全高級人才班 |
8人 |
報考006計算機學院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2人 |
報考006計算機學院085211計算機技術 |
5人 |
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020204金融學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020206國際貿易學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100管理科學與工程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1Z1金融工程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201會計學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202企業管理 |
雙碩士學位項目 (詳見學院說明) |
5人 |
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020204金融學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020206國際貿易學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100管理科學與工程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1Z1金融工程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201會計學 或報考008經濟管理學院120202企業管理 |
文化與傳播班 |
6人 |
報考011人文社會科學學院040100教育學 或報考011人文社會科學學院120401行政管理 或報考026新媒體藝術與設計學院130500設計學 |
三、報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報考要求的考生,請于2013年10月10日報考以前,仔細閱讀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辦、所選擇的報考點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報名,誤填、錯填報考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確認、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考程序如下:
1、網上報名 登陸北航研招辦網站(網址為http://yzb.buaa.edu.cn),仔細閱讀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頁相關信息,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后于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間每天9:00~22:00,登陸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仔細閱讀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按報名網站提示和要求填寫報考信息,認真核對無誤后確認報考信息,牢記系統生成的報名號。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對所填寫的信息需保證其準確性(如果被錄取,部分信息將用作以后的學籍管理),因個人填寫錯誤造成的損失,責任由考生自負。
重要提示: (1)報考北航參加全國統考(報考北航130500設計學專業除外)或者報考北航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讀學校在北京地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是工作單位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或者是戶口在北京的往屆考生,方可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為報考點。否則必須根據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報考北航130500設計學專業除外),選擇相應的北京以外地區的報考點。 (2)選擇北航報考點的考生,必須以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的方式,于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網上報名期間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本考點不接收現場交費。未按要求網上支付報名費,北航報考點將不予確認,后果及損失由考生自負。 (3)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此時,考生若要正確報名,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31日前,重新報名、繳費,逾期亦不再補報。 (4)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后,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將不得修改。網上支付報考費前,請務必核準信息,因錯選上述三項信息而誤繳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此時,考生若要更正報名信息,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注冊、報名、繳費,逾期不再補報。 (5)除“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以外的其它報名信息,考生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6)報名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10月10日網上報名前,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按照查詢到的學籍學歷信息進行網上報名的信息填報。未查詢到學歷(學籍)的考生必須盡早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鑒于認證反饋時間將近一個月,請考生務必留出充裕的時間,及早做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否則報考點將不予進行現場確認。 (7)我校部分通知將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送,請考生正確填寫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 2、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結束后,考生務必于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必須攜帶)、學歷證書(往屆生必須攜帶)、網上報名的報名號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選擇的報考點指定的場所,進行原件查驗、現場照相等確認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還需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兩份專家推薦書、經報考學院同意蓋章簽字后的單位推薦信。
參加強軍計劃的考生還需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密封后的兩份專家推薦書。
3、打印準考證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網址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我校不寄發紙制材料。
推薦免試考生無需下載準考證,但仍需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期間,隨時登錄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網址為http://yzb.buaa.edu.cn),查詢推薦免試考生準考、復試、政審、錄取通知書發放等相關的信息。
4、其它相關事宜 (1)請考生隨時登陸北航網站的研究生招生主頁(網址為http://yzb.buaa.edu.cn),查詢初試、復試、錄取等相關信息。
(2)考生報名時應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相對固定的通訊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以及辦理一系列入學前后的手續(若錄取通知書考生需要自行領取,請在通信地址欄填寫“自取”字樣,并且郵政編碼寫“100191”)。如因考生本人填寫不清所造成的延誤,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初試 1、全國統一初試時間為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2、我校招生學院、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擬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專業目錄,自命題科目的綱請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
3、初試成績約三月中旬,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上進行查詢并下載打印,或撥打010-82316033查詢,我校將不再寄發紙版成績單。
五、復試 我校為自主確定復試分數線的學校,初試成績滿足我校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還需要參加復試,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進行(推薦免試考生是否參加請于3月中下旬咨詢相關學院)。復試的具體要求請于2014年3月中旬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
1、考生在復試時除復試通知書(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外,還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持本人學生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的復印件,復印件紙型為A4紙,身份證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2)復試前一個月內由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表(
樣式見末尾樣表) ;
(3)往屆生還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 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b. 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4)應屆生還需攜帶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以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在復試時按照教育部規定需要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的主干課程。
3、參加復試考生每人需交納復試費。
4、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5、現役軍人、國防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我校均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考生需書面向學院說明情況,并與我校簽署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國防生等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需書面向學院說明保留入學資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內的去向;其它定向就業的考生,也需書面向學院說明情況,并與我校簽署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被錄取的定向就業考生均不轉人事檔案、戶口等,我校不負責就業派遣。
6、我校不接收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調劑,調劑只限于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校內調劑。
六、體檢及政審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要求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可登陸以下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或者在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du.cn查詢)。所有考生須在復試前一個月內,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不少于樣表所列項目的體格檢查,并向復試學院提交由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表(
樣式見末尾的樣表)。體格檢查不符合要求者,將不予錄取。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需參加政審并且政審合格后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學習年限及住宿 我校錄取的學歷碩士研究生學制年限一般為2-2.5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為3年學制),具體見各學院各專業的備注。
我校研究生實行住宿收費制,所有住宿的學歷碩士研究生均需交納住宿費,住宿標準將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附相關說明。
八、學費及獎助體系 按照國家政策,從2014年入學的研究生開始實行收費制度。我校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收取學費,并對符合要求的學生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
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學費及獎助等具體內容,詳見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相關文件規定。
九、招生咨詢 1、考生可進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buaa.edu.cn),查詢各招生學院的招生專業、綱、復試要求等各類報名、考試、復試及錄取信息,并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初試成績單、復試通知單。
2、北航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學歷碩士)辦公地址:北航行政辦公樓東樓211、213室。
聯系電話:010-82316033(語音)或82316674、82314369
傳真電話:010-82328059
E-mail: yzb@buaa.edu.cn
往年試題出售地址:北航后勤集團印刷部(北航體育場南側、附中東側) 試題出售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航后勤集團信息綜合服務公司
郵政編碼:100191
電話:010-8233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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