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考試公平起見,同時也為了樹立一個良好的考風,記者了解到近幾年開始,學位和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在在職研究生考試作弊上加大了懲罰力度,并列出21條作弊和違紀認定,其中懲罰最重的是宣布考生考試無效并停考一至三年。
在21條作弊和違紀認定中有:在職研究生考生不在指定座位上參加考試、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考場、開考指令未發之前答題、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繼續答題、考場上使用通訊工具等等,如果考生違反了其中一條,將受到與作弊或違紀想對應的懲罰。
在這些禁區內,大家還是不要越雷池一步,否則你將會自炸身亡、小命不保,同時也將在人生的五彩畫卷上涂抹上一道“污”筆,影響終生。
此外,在在職研究生考試中監考人也要求在全國各考區內互派巡考員,且嚴禁本考區人員巡考。據介紹,研究生發展中心為了避免往年考試中出現的考卷收到與否和考生是否參加考試的“官司”,采用了新的對策,即要求在考試時,考生和監考人須共同確認收齊試卷后,監考人員才能在準考證上簽字,考生方可立場,否則將視考生的本次考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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