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級會計實務考試教材第六章考點:無形資產
第六章 無形資產
【基本要求】
(一)掌握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二)掌握無形資產初始計量的核算
(三)掌握研究與開發支出的確認條件
(四)掌握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原則
(五)掌握無形資產攤銷原則
(六)熟悉無形資產處置的核算
【考試內容】
第一節 無形資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一、無形資產的特征和內容
(一)無形資產的特征
無形資產,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1)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二)無形資產的內容
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
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客戶關系、人力資源等,由于企業無法控制其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
二、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
無形資產應當在符合定義的前提下,同時滿足以下兩個確認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羥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
無形資產通常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一)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
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二)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
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無形資產的成本
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分別參見本大綱第七章、第十一章的相關內容。
(四)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但下列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業外購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的價值的,應當對實際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企業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權而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時,應按其賬面價值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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