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交易性金融資產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一) 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為了反映和 監 督 交 易 性 金 融 資 產 的 取 得、收 取 現 金 股 利 或 利 息、出 售 等 情 況,企業應當設置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投資收益” 等科目進行核算。
(二)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入賬金額。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或者轉移一項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不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而應當構成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作為投資收益進行會計處理,發生交易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經認證后可從當月銷項稅額中扣除。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費用。
(三) 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對于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并計入投資收益。需要強調的是,企業只有在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時,才能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所取得的股利收入并計入當期損益:一是企業收取股利的權利已經確立;二是與股利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三是股利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在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四)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作為投資損益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將原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為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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