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考試高校政策:
推免生條件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推免生的選拔條件為: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五)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有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推免生材料
對申請推免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國家沒有具體規定。根據大部分招生單位的要求,申請人一般要準備以下材料: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個人陳述;專家推薦信、本科成績單、由申請人現所在學校主管部門出具的申請人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并加蓋公章、獲獎證書、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具有學術水平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有的學校要求英語水平類證書,如四六級、托福、GRE等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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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