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培養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的服務范圍要以“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村中學為主。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必須履行規定的服務義務,從本科畢業到農村學校報到任教開始,服務期至少5年(包括在培養學校的1年學習時間)。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在學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繳費辦法執行;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帶薪并享受相關待遇。
教育部要求,“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可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結合實施,符合相應條件的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可聘任為特設崗位教師,聘任期間的工資按“教師特崗計劃”要求,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符合《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條件要求的農村師資教育碩士生,3年后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代為償還。2006年與2007年招收的農村教育碩士師資生的招生計劃一并隨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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