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基金業協會發布的通知,2019年9月份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全國統考開始使用新版考試大綱組織考試。各科目的考試范圍請參考考試大綱。
在此之前,基金業協會沿用的是2017年年中發布,2017年9月開始啟用的2017年修訂版考試大綱。
從2019年基金從業新版修訂的考試大綱中,可以看到新增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各科目按照新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如創業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證券期貨市場的誠信監督、貨幣基金互聯網銷售和贖回的規范等。但凡大綱有變化的地方,考試喜歡針對性出題。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大綱 (2019修訂),增加實務知識的考查。
1、《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 139 號);
2、《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中國證監會令第 145 號);
3、《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監會公告[2017]16 號);
4、《關于進一步規范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告[2018]10 號);
5、《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中基協發[2014]1 號);
6、《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6 年 2 月 4 日發布);
7、《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7 年 3 月 1 日發布);
8、《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6 年 2 月 1 日發布)。
首先,相當于減負,要求降低;理解、掌握的變成了了解。其次,針對性更強,掌握的考點細化。
股權投資基金大綱中其他參考法規及自律規則:
1、《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 號);
2、《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 號);3、《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中國證監會公告[2018]4 號);
4、《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中基協發[2014]1 號);
5、《關于加強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8 年 9 月 30 日發布);
6、《私募投資基金命名指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8年 11 月 19 日發布);
7、《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須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018年 12 月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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