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價格鑒證結論
價格鑒證標的在價格鑒證基準日的價格為5 478 827元。
八、價格鑒證限定條件
l委托方提供資料客觀真實;
2鑒證宗地按原有經濟用途確定并繼續使用:
3本結論可以作為確定該宗地的拍賣底價。
九、聲明
1價格鑒證結論受結論符中已說明的限定條件限制
2委托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由委托方負責:
3價格鑒證結論僅對本次委托有效,不作它剛。未經我中心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有關當事人之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結論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發表于仟何公開媒體上
4鑒證機構和鑒證人員與價格鑒證標的沒有利害關糸,也與有關當事人沒有利害關系
5如對結論有異議,可于結論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裝證機構提出重新鑒證、補充鑒證或向省價格認證中心申請復核裁定。
十、價格鑒證作業日期
2008年2月24日至2008年3月1同。
十一、價格鑒證機構
機構名稱:×××
機構資質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略)
十二、價格鑒定人員
姓名 執業資格名稱 資格證號
×× 注冊價格鑒證師 ××××
×× 注冊價格鑒證師 ××××
十三、附件
l××市檢察院××號價格鑒證委托書復印件(略):
2價格鑒證機構資質證書復印件(略):
3價格鑒證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略)。
××市價格認證中心(蓋章)
2008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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