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甲誤認為乙正在對其實施不法侵害,便對乙實行防衛行為,致乙重傷。經查,乙并未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甲的行為( )。
A.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B.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C.可能屬于意外事件
D.可能屬于防衛過當
E.屬于假想防衛
【答案】BCE
【解析】必須有實際的不法侵害存在,這是正當防衛得以成立的客觀基礎和根據。所謂實際的不法侵害存在,是指不法侵害是客觀的、現實的。如果實際上并不存在,但是行為人自以為不法侵害存在而實施防衛行為的,屬于假想防衛。對于假想防衛,行為人有過失且刑法有規定的,為過失犯罪;行為人沒有過失的,屬于意外事件。
13.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的相同點包括( )。
A.目的相同
B.行為的對象相同
C.前提條件都包含有不法侵害
D.危害的來源相同
E.都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答案】ACE
【解析】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都是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目的相同;前提都可以是不法侵害存在,并且都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14.成立緊急避險必須具備( )條件。
A.必須是合法權益受到危險的威脅
B.危險必須是即將發生的
C.避險行為必須是為了使合法權益免遭損害而實施
D.避險行為必須是在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險即不得已時實施的
E.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答案】ACDE
【解析】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免受正在進行的危險”是指合法利益受到了現實危險的威脅或者已經遭受了侵害,因此,危險必須是正在發生、進行的,而不是即將發生。
15.根據刑法規定,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而( )的行為。
A.排除犯罪障礙
B.準備工具
C.制造條件
D.消除犯罪痕跡
E.銷毀證據
【答案】ABC
【解析】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排除犯罪障礙的行為也應當屬于犯罪預備行為。DE兩項則屬于犯罪之后掩飾罪跡的行為。
16.在犯罪過程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停止下來,可能構成( )。
A.犯罪預備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E.正當防衛
【答案】AB
【解析】在犯罪預備階段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停止下來,構成犯罪預備;犯罪實行階段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停止下來,構成犯罪未遂。
17.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是( )。
A.共同犯罪的主體為二人以上
B.各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C.各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D.各犯罪人在同一時間、地點實施犯罪
E.犯罪主體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答案】ABCE
【解析】依據《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構成共同犯罪,必須具備三個條件:①必須是二個以_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②在客觀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③在主觀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共同犯罪并不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在同一時問、地點實施犯罪。
18.犯罪集團的成立條件是( )。
A.主體必須是2人以上
B.犯罪目的的明確性
C.犯罪活動的組織性
D.犯罪成員的穩定性
E.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答案】BCDE
【解析】犯罪集團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其成立必須具備下述條件:①三人以上;②犯罪目的的明確性;③犯罪活動的組織性;④犯罪成員的穩定性;⑤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19.關于我國刑法對教唆犯的刑事責任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B.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C.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加重處罰
D.如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如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教唆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答案】ABD
【解析】《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E項錯在“應當”二字。
20.關于犯罪構成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有的犯罪可以沒有犯罪結果
B.有些犯罪可能侵害同一個客體
C.每個犯罪都有犯罪對象
D.任何一種犯罪都必須包括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
E.有的犯罪可以沒有犯罪對象
【答案】ABDE
【解析】任何一種犯罪都必須包括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其中,客觀方面必須具備的是犯罪行為,犯罪對象和犯罪結果在犯罪中都可以沒有,有些犯罪可能侵害同一個客體,即同類客體。
21.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表現在( )。
A.危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
B.破壞社會主義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
C.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D.危害國家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
E.違反了社會公共道德和公共利益
【答案】ABCD
【解析】我國《刑法》第十三條揭示了犯罪社會危害性的表現:①危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②危害國家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④破壞社會主義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
22.下列關于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關系表述正確的是( )。
A.犯罪客體決定犯罪性質,犯罪對象也決定犯罪性質
B.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構成的要件,犯罪對象僅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條件
C.任何犯罪都會使犯罪客體受到侵害,而犯罪對象則不一定受到損害
D.犯罪對象對犯罪的定性、分類不存在影響
E.犯罪客體是犯罪分類的基礎,犯罪對象則不是
【答案】BCE
【解析】犯罪客體不同于犯罪對象。犯罪對象是指犯罪行為直接作用的物或人。二者的區別主要有:①犯罪客體決定犯罪性質,犯罪對象則未必;②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構成的要件,犯罪對象僅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條件;③任何犯罪都會使犯罪客體受到侵害,而犯罪對象則不一定受到損害;④犯罪客體是犯罪分類的基礎,犯罪對象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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