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根據刑法規定,避險過當的,( )。
A.應當從輕處罰
B.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C.可以從輕處罰
D.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答案】B
【解析】《刑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2.關于犯罪停止形態,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犯罪停止形態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B.間接故意不可能有犯罪預備、未遂、中止形態
C.對過失犯罪而言,只有犯罪成立與否的問題,沒有既遂未遂的問題
D.在犯罪預備階段只能出現犯罪預備形態,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形態
【答案】D
【解析】在犯罪預備階段,如果行為人主動放棄繼續實施犯罪預備行為的,構成犯罪預備階段的中止。
43.犯罪的既遂、預備、未遂與中止存在于( )。
A.所有故意犯罪中
B.所有過失犯罪中
C.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
D.所有間接故意犯罪中
【答案】C
【解析】過失犯罪由于行為人在主觀上不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客觀上只有出現了法定的危害結果時才能構成犯罪,不存在停止形態。間接故意主觀上對犯罪結果是放任的態度,也不存在既遂、預備、未遂與中止。
44.《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得逞”是指( )。
A.犯罪結果沒有發生
B.犯罪行為沒有實施完畢
C.犯罪目的沒有達到
D.行為沒有具備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
【答案】D
【解析】所謂犯罪沒有得逞,是指犯罪分子的行為沒有完成我國《刑法》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即犯罪行為已著手實行,未完成而停止下來。
45.對于未遂犯的處罰,下列理解不正確的有( )。
A.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B.對未遂犯的處罰一般要比既遂犯輕
C.對未遂犯的處罰可以不比既遂犯輕
D.對于未遂犯,沒有造成損害的,可以免除處罰
【答案】D
【解析】《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未遂犯的處罰一般要比既遂犯輕,但是,極個別情況下,對未遂犯的處罰可以不比既遂犯輕。而對于未遂犯,不存在“沒有造成損害的,可以免除處罰”的規定。
46.甲盜竊一錢包,回家后發現其中有一封被盜人的信件,得知被害人是一個自強不息的人,大為慚愧,于是將盜竊的財物依照信封上的地址原封不動地寄還給被害人。某甲的行為屬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不成立犯罪
【答案】C
【解析】題中甲犯罪行為已經結束,不能成立犯罪未遂,其行為屬于事后的悔過,可以作為酌定的量刑情節考慮。
47.根據刑法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___________;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___________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___________處罰。( )
A.犯罪中止;免除;減輕
B.犯罪中止;減輕;從輕
C.犯罪未遂;免除;減輕
D.犯罪未遂;減輕;從輕
【答案】A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
的,應當減輕處罰。
48.犯罪中止不可能發生在( )。
A.犯罪的預備階段
B.犯罪的實行階段
C.犯罪行為尚未實行完畢的情況下
D.犯罪行為已經實行完畢且結果發生的情況下
【答案】D
【解析】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之中。犯罪行為的實施有一個過程,中止行為必須發生在過程以內,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以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
49.甲、乙合謀盜竊國家珍貴文物,二人準備了盜竊用的工具。之后,乙因害怕受到刑罰懲罰而沒有與甲一同盜竊,甲單獨完成盜竊行為,乙的行為屬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預備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人中止,不僅需要行為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而且需要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因此,乙因害怕受到刑罰懲罰而沒有與甲一同盜竊,甲單獨完成盜竊行為,乙雖然中止自己的犯罪行為,但是未能阻止其他共犯的行為,仍然成立犯罪既遂。
50.下列情形中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的是( )。
A.二人以上共同故意不作為
B.二人以上共同過失行為
C.同時犯
D.事先未通謀的窩藏行為、包庇行為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構成共同犯罪,行為人必須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即每個共同犯罪人都不僅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認識到還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自己一起在共同實施這種犯罪,并且每個共同犯罪人對他們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的犯罪結果,都是明知并且抱著希望或者放任其發生的態度。因此,二人以上共同過失行為、同時犯、事先未通謀的窩藏行為、包庇行為都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行為可以是共同作為,也可以是共同不作為,還可以是作為與不作為的結合
51.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 )。
A.犯罪集團
B.黑社會性質組織
C.恐怖組織
D.復雜共同犯罪
【答案】A
【解析】《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集團犯罪就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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