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報名進行中,小編特編輯匯總了人力資源管理師相關資料,希望對您的考試有所幫助!
第六章 勞動關系管理
二簡答:
1集體合同的含義:
答: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根據勞動法規定,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成立工會組織的,由職工代表與企業簽訂。
2集體合同的作用:
答:1有利于協調勞動關系。
2加強企業的民主管理。
3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4彌補勞動法律法規的不足。
3訂立集體合同應當遵循的原則:
答: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
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4集體合同的內容:
答:通常情況下,集體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條件標準部分。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合同管理、獎懲、裁員等項條款。
2一般性規定。規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履行的有關規則。包括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限,集體合同條款的解釋、變更、解除和終止等。
3過渡性規定。集體合同的監督、檢查、爭議處理、違約責任等。
4其它規定。此項條款通常作為勞動條件標準部分的補充條款,規定在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間應當達到的具體目標和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5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答:1主體不同。協商談判簽訂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工會組織或勞動者按照合法程序推舉的代表;勞動合同的當事人是企業和勞動者個人。
2內容不同。集體合同的內容是關于企業的一般勞動條件的約定,以全體勞動者共同權利和義務為內容。它可以涉及到集體勞動關系的各方面也可以只涉及到勞動關系的某一方面。勞動合同的內容只涉及單個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3功能不同。協商訂立集體合同的目的是規定企業的一般條件,為勞動關系的各個方面設定具體標準,并作為單個勞動合同的基礎和指導原則。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確立勞動者與企業的勞動關系。
4法律效力不同。集體合同規定的是企業的最低勞動標準,凡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低于集體合同標準一律無效,故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勞動合同。
6工傷的分類:
答:1按照傷害而致休息的時間長度劃分。輕傷、重傷、死亡。
2按照事故類別劃分。如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電擊、墜落等。
3按照工傷因素劃分。受傷部位、起因物、致殘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
4職業病。職業中毒、塵肺、物理因素職業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腫瘤和其它職業病。
7職業病的分類:
答:職業中毒、塵肺、物理因素職業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腫瘤和其它職業病。
8員工滿意度調查步驟:
答:1確定調查對象。
2確定滿意度調查指向(調查項目)。
3確定調查方法。
4確定調查組織。
5調查結果分析
9員工滿意度調查時應關注的問題(目的):
答:1診斷公司潛在的問題;
2找出本階段出現的主要問題的原因;
3評估組織變化和企業政策對員工的影響;
4促進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溝通和交流;
5增強企業凝聚力。
10工傷的認定和待遇:
答:勞動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它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勞動者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工傷保險待遇:
㈠工傷醫療期待遇:1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工傷津貼。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㈡工傷致殘待遇1職工因工致殘待遇被鑒定為一一四級,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系,發給工傷傷殘撫恤證件。其待遇是: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3工傷職我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5被鑒定為5-6級和7-10級待遇略。
㈢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金為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3一次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三分析題:
1集體合同的簽定:
答:㈠確定集體合同的主體
勞動者一方法定為基層工會委員會;無工會組織由企業職工民主推薦并得到半數職工同意的代表為集體合同的簽約人。用人單位方簽約人法定為用人單位行政機關,即法定代表人。具備法人資格,跨省市的大型企業或集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下一級企業或子公司的負責人與工會簽訂集體合同。
㈡協商集體合同
集體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以及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進行集體協商的要求,另一方應當在收到集體協商要求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回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進行集體協商。集體協商主要包括:1協商準備。2協商會議。3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㈢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核
由企業一方將簽字的集體合同文本及說明材料一式三份,在集體合同簽訂后的10天內報送縣級以上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㈣審核的期限和生效
勞動行政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后的15天內將審核意見書送達,集體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審查意見書》確認的日期為生效日期。
㈤集體合同的公布
經審核確認生效的集體合同或自行生效的集體合同,簽約雙方應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員公布。
四計算題:
1恩格爾系數法:3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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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