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法
訪談是訪談人員就某一崗位與訪談對象,按事先擬訂好的訪談提綱進行交流和討論。訪談對象包括:該職位的任職者;對工作較為熟悉的直接主管人員;與該職位工作聯系比較密切的工作人員;任職者的下屬。為了保證訪談效果,一般要事先設計訪談提綱,事先交給訪談者準備。訪談法分為個體訪談:結構化、半結構化、無結構;一般訪談、深度訪談;群體訪談:一般座談、團體焦點訪談。
進行訪談時要堅持的原則有:
1)明確面談的意義
2)建立融洽的氣氛mining4africa.com
3)準備完整的問題表格
4)要求按工作重要性程度排列
5)面談結果讓任職者及其上司審閱修訂。
麥考米克于1979年提出了面談法的一些標準,它們是:
1)所提問題要和職位分析的目的有關;
2)職位分析人員語言表達要清楚、含義準確;
3)所提問題必須清晰、明確,不能太含蓄;
4)所提問題和談話內容不能超出被談話人的知識和信息范圍;
5)所提問題和談話內容不能引起被談話人的不滿,或涉及被談話人的隱私。
其優點是可以得到標準和非標準的、體力、腦力工作以及其他不易觀察到的多方面信息。其不足之處是被訪談者對訪談的動機往往持懷疑態度,回答問題時有所保留,且面談者易從自身利益考慮而導致信息失真。因此,訪談法一般不能單獨使用,最好與其他方法配合使用。此外,分析者的觀點影響工作信息正確的判斷;職務分析者問些含糊不清的問題,影響信息收集。
該方法適合于不可能實際去做某項工作,或不可能去現場觀察以及難以觀察到某種工作時。及適用于短時間的生理特征的分析,也適用于長時間的心理特征的分析。適用于對文字理解有困難的人。訪談法也適合于腦力職位者,如開發人員、設計人員、高層管理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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