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環保工程師考試免考條件尚未公布,根據2013年考務文件預測2014年環保工程師考試免考條件為: 截止 2003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二)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 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三)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四) 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五)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 (六)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 (七)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 (八) 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 , 可申請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設計相關專業實踐年限證明。 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 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辦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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