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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溝槽開挖
溝槽開挖分段進行,敞溝時間不宜過長,管道安裝完畢后及時驗收,合格后立即回填。挖好的管溝保證管道安裝后的中心線、標高和坡度均符合設計要求,溝底平整,溝邊不塌方,溝槽有足夠的寬度。
溝槽開挖采用人工和機械開挖相結合。
開挖坡度按1:0.33 放坡。
管底溝槽底部開挖寬度,按下式確定
B=D1+2b1
式中B——溝底寬度(mm)
D1——管道結構的外緣寬度(mm)
b1——管道一側的工作面,取500mm
6.2.1.2.1 機械開挖
(1)開挖前確定好地下水位,在有必要降水的地方采用輕型井點降水。
在開挖槽的外側沿槽的方向每30m 一個開一集水井,將地下水位穩定至槽底以下0.5m 時,方可開挖,以免產生挖土速度過快,因土層含水量過大支撐困難,不能及時支護導致塌方危險。
(2)機械開挖時,嚴格控制標高,為防止超挖或擾動槽底面,槽底應留0.2~0.3m 厚的土層暫時不挖,待臨施工管底基礎前用人工清理挖至標高,并同時修整槽底。
6.2.1.2.2 人工開挖
1.溝槽分段開挖,先合理確定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在有坡度處,由低向高處進行,當接近地下水時,應先開挖最低處土方,以便在最低處排水。
(2)開挖人員間隔5m 為宜,在開挖過程中和敞溝期間保持溝壁完整,防止塌方,必要時支撐保護。
(3)開挖的溝槽不能立即鋪管,在溝底留0.15~0.2m 的一層暫不開挖,待鋪管時開挖至設計標高。
(4)溝槽底不得超挖,如局部超挖,用相同的土壤填補,并夯至接近天然密實度,或用砂、砂礫石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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