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補招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為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緩解用人壓力,經滄源佤族自治縣委同意,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補招聘用制書記員2名。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書記員崗位2名。
三、招聘條件
(一)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能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安排,具有愛崗敬業精神和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有較強的溝通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三)滄源戶籍,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3年8月22日之后出生者);
(四)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報名、考試及面試
(一)報名時間:2018年8月22日至9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3樓308室。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任何費用,報名者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相關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片3張,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統一通知考試。
(四)考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分值各100分。其中專業技能測試分包括:法律知識占40分,語言文字表達(作文)占30分、計算機應用(速錄)占30分。面試內容包括求職動機、崗位匹配性、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及應變能力等。
(五)考試時間地點: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六)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政審、體檢
(一)政審: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等額確定政審對象,政審參照公務員錄用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行,擬招錄人數等額安排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如政審或體驗出現缺額或自動棄權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政審和體驗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二)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審查不影響聘用的,以予聘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待省院聘用制書記員方案出臺后執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省財政廳保障標準進行發放,單位全額統籌五險一金;差旅費參照正式干警標準執行;按規定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八、紀律要求
(一)應聘者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涉及偽造、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應聘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應聘者應保持報名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三)被聘用人員在簽訂合同后需與用人單位簽訂保密協議,即在試用期、合同期以及解除合同后,不能將工作中接觸的工作秘密和案件信息通過語言、網絡等方式向社會散播,對因此造成不良影響及危害的將由違反協議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四)被聘用人員在合同期內,利用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違反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或者人民檢察院規章制度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人大、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六)本公告由滄源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聯系人:肖琴聯系電話:13759318596
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18年8月21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