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決定為所屬2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8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相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復審)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31日(上午 9:00-12:00,下午3:00-6:00)。以報名表郵件發送成功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明確申報崗位,并真實、準確、完整填寫《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lygcg416@126.com,標題為:“應聘崗位+姓名+聯系電話”,請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信息。郵件發送成功后,將于兩天內回復,如未收到相關回復信息,請及時與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聯系確認。
聯系電話:馬善剛 0518-85501629 手機 15261369821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表》1份(附件2,正反面打印);
2. 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張;
3. 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 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陳述申辯。
(四)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將核銷相應崗位。如涉及崗位核銷,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面試的形式,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資格復審合格人數確定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選。如果招聘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20倍(不含20倍)的,面試前加試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如果資格復審合格人數少于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20倍的(含20倍),該招聘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1 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成績出現并列,組織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考試成績、排名等。
如出現入圍人員逾期不參加或放棄體檢,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異議且經查實確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存在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網站統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報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報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四)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連云港市紀委、監察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5526189。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1.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附件2.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