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范圍
1、征收、收購、優先購買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價款或征地和拆遷補償費用
2、必要的前期土地開發費用
3、需要支付的銀行及金融機構的貸款利息支出
4、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費用
【典型例題】以下( )可以用于土地儲備資金。
A.土地出讓收入中安排的一部分資金
B.地方政府債券
C.公積金增值收益
D.社會捐助資金
E.廉租房租金收入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土地儲備與土地開發。注意不要與《基本制度與政策》中講到的廉租住房建設資金來源混淆。參見教材P69。
【易混淆知識點】
土地儲備資金來源
■財政部門從土地出讓收入和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的資金
■省級政府代發地方政府債券籌集的土地儲備資金
■經財政部門批準可用于土地儲備的其他資金
■以上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
廉租住房資金來源
■財政預算資金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之后
■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可適當提高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廉租房維護和管理
■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支持對中西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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