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為了備考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土地登記代理人代理實務相關復習資料,幫助大家順利通過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
注冊登記
一、注冊登記的概念和人員
注冊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對批準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卡、裝簿、造冊的工作程序。它既是一種行政行為,又是一種十分嚴肅的法律行為。一經注冊登記,土地權利即產生法律效力。注冊登記人員包括經辦人和審核人。經辦人和審核人必須由獲得土地登記上崗資格,熟悉精通業務和有關法律法規的人員擔任。
二、注冊登記的依據和內容
《土地登記審批表》是土地登記機關進行注冊登記的重要依據。注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填寫《土地登記卡》和《土地共有使用權登記卡》、填寫《土地歸戶卡》、組裝《土地登記簿》、填編《土地歸戶冊》。
三、土地登記卡及其填寫要求
(一)土地登記卡組成和內容
土地登記卡是土地登記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和土地他項權利的法律依據。它由土地登記卡主卡、土地登記卡續表和共用宗使用權登記卡三部分組成。其內容包括三部分:宗地的基本狀況,如地號、圖號、座落、面積、用途、權屬性質以及便于查找的有關圖、表、冊的編號;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或他項權利者名稱、通訊地址、單位性質、主管部門;登記的其他內容,如他項權利、變更事項、登記依據等。
(二)土地登記卡填寫要求
1、土地登記卡以宗地為單位填寫。
2、土地權利人獨自擁有或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記時在土地登記卡主卡上進行登記,登記的其他內容在土地登記卡續表上進行登記。
3、兩個以上土地權利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土地登記時,宗地及土地權利狀況在土地登記卡主卡上進行登記,各土地權利人的狀況在共用宗地使用權登記卡上進行登記,登記的其他內容在土地登記卡續表上進行登記。
4、宗地進行第一次登記時,除在土地登記卡主卡上進行登記外,無論有無登記的其他內容均須在土地登記卡續表序號、日期欄內分別填寫登記順序號1及批準登記時間,并由經辦人、審核人簽字。
5、土地登記卡登記的內容發生變更或設定、變更以及注銷土地他項權利的,在土地登記卡續表上進行登記。但土地登記卡主卡中地號、圖號、宗地面積發生變更的,須更換土地登記卡。
(三)土地登記卡填寫方法
1.單位:按采用的度量單位情況填寫
2.地號:地籍調查中的地籍編號,即宗地的編號。
3.圖號:宗地所在地籍圖的圖幅號。
4.宗地面積:宗地土地面積。
5.用途:填寫宗地的主要用途。按《全國土地分類(試行)》填寫土地分類的三級類型。 6.座落:宗地所在地的名稱。
7.權屬性質: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或集體土地使用權。
8.權利人: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所有者或集體土地使用者名稱。
《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本欄為土地他項權利人名稱。共用宗地時,土地登記卡主卡本欄填寫一個權利人名稱及權利人總個數。
9.單位性質:行政事業單位填寫行政,事業、企業單位按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經濟類型劃分的暫行規定》填寫國有、集體、私營、外資、港澳臺、聯營、股份制、個體或其他。個人住宅填寫個人。共用宗地時,土地登記卡主卡本欄不填。
10.通訊地址:權利人的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共用宗地時,土地登記卡主卡本欄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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