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為了備考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土地登記代理人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相關復習資料,幫助大家順利通過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
土地登記的損害賠償
(一)申請不屬實或因土地權利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登記有誤或有遺漏的
更正登記費用應由當事人承擔。因該錯誤登記導致利害關系人遭受損害的,當事人應承擔有關賠償責任。
(二)登記機關的過錯
因登記機關的過錯,致使土地登記發生錯誤,土地登記機關應承擔更正登記費用。因該錯誤登記導致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遭受損害的,登記機關應依照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登記機關承擔的賠償責任主要包括三項:
(1)權利的損害賠償。
(2)利息。
(3)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費用,如訴訟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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