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學員更好的參加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特整理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科目(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相關知識點和試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內容提要:
1.自然人
2.法人
3.非法人組織
4.國家
二、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國家等民事權利主體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三、考試基本要求
掌握:民事主體中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合伙的概念、特征和分類,自然人、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特征,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監護的概念。
熟悉:各類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內容,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和監護制度的基本法律要求,法人的成立,法人機關,法人的變更、終止和清算,合伙財產和個人合伙的內部關系,個人合伙的債務承擔,個人合伙的終止。
了解: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和住所,個體工商戶與農村承包經營戶的財產責任,國家作為民事主體時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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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