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前扣除
一、稅前扣除項目的原則
企業發生的金額要真實、合法,才能稅前扣除。
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合理性原則。
二、企業稅前扣除的范圍
(1)成本
指生產經營成本注意:出口貨物不得免抵和退稅稅額計入成本
(2)費用
銷售費用:特別關注其中的廣告及業務宣傳費、手續費及銷售傭金等費用。
管理費用:特別關注其中的業務招待費、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財務費用:特別關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費用等
(3)稅金
發生當期扣除:
“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發生當期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攤扣除:
企業繳納的進口關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煙葉稅、耕地占用稅扣除。
不能在稅前扣除額稅金:企業所得稅、可抵扣的增值稅
(4)損失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5)其他支出
除上述項目之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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