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稅法的概念與特點
(一)稅法概念
稅法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制定的有關調整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稅法定義要點:
1.立法機關——有權的機關:在我國即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立法機關、獲得授權的行政機關。
2.調整對象——稅收分配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3.范圍——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法,包括各級有權機關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是由稅收實體法、稅收程序法、稅收爭訴法等構成的法律體系。
(二)稅法的特點
1.從立法過程看--稅法屬于制定法,而不屬于習慣法。
【解析】稅法是由國家制定的,而不是由習慣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認可的。
2.從法律性質看--稅法屬于義務性法規,而不屬于授權性法規。
【解析】稅法直接規定人們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行為的法規,具有強制性。
3.從內容看--稅法屬于綜合法,而不屬于單一法。
【解析】稅法是由實體法、程序法、爭訟法等構成的綜合法律體系,其內容涉及課稅的基本原則、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稅收管理規則、法律責任、解決稅務爭議的法律規范等。
我國稅法結構:憲法 + 稅收單行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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