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購買辦公設備所欠貨款
B.企業賬戶中存款本金及利息
C.個人儲蓄賬戶存款的本金及利息
D.欠繳監管機構的罰款
【答案】C
【解析】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八章 第九節 【知識點】破產財產的變價和分配(P306)【講義內容原題】
4、對于破產案件受理后因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
5、滯納金不屬于破產債權,在破產程序中不予清償。
6、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7、新舊破產法銜接中職工勞動債權的問題。
14.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工程監理人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的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監督,發包人與監理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特定類型的有名合同處理,該有名合同是( )。
A. 技術服務合同
B. 建設工程合同
C. 承攬合同
D. 委托合同
【答案】D
【解析】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合同法》關于“委托合同”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知識點】建設工程合同(P103)
第二十二課時第四章 第九節 課程未講到
15.下列各項中,屬于世界貿易組織所稱“單獨關稅區”的是( )。
A.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B.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C.京津冀一體化都市圈
D.海南經濟特區
【答案】B
【知識點】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和原則(P475)
【解析】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已經分別以“中國香港”、“中國澳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臺北”)名義加入世貿組織,成為我國的單獨關稅區。
第六十七課時 第十二章 第二節 知識點二: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和原則(★★)(常考考點)
(一)適用范圍
1.適用對象
我國對外貿易法律制度適用于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以及與此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2.適用地域
我國《對外貿易法》僅適用中國內地,不適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16.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在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之間確定投資權益的歸屬時,應當依據( )。
A.股東名冊的記載
B.其他股東的過半數意見
C.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之間的合同約定
D.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答案】C
【解析】在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間,實際出資人的投資權益應當依雙方合同確定并依法保護。
第二十七課時 第六章 第一節【知識點】股東權保護(P142)
(一)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公司法司法解釋三)(p142倒數第二段)
①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實際出資人可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
名義股東主張權利——名義股東不得以公司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
②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不得獲得股東身份——(條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③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受讓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受讓方即可取得股權——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p143第三段)
④股權轉讓后尚未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受讓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受讓方即可取得股權——原股東要賠償(p143第五段)
⑤公司債權人要求名義股東承擔未出資責任——名義股東應承擔——追償
⑥冒用他人名義出資——誰冒名誰承擔(p143倒數第二段)
17.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況中,屬于當然退伙事由的有( )。
A.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B.乙被吊銷營業執照
C.丙被依法宣告失蹤
D.丁因斗毆被公安機關拘留
【答案】B
【解析】(1)選項AB: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當然退伙,本題中,甲只是被申請破產,是否被宣告破產不確定,不能選;(2)選項CD: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而非失蹤、被拘留)。
第二十四課時 第五章 第二節【知識點】入伙和退伙(P129)(3)當然退伙(2010年單選題)
①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死亡)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窮人)
③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消滅主體)
④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資格喪失)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法院強制)
18.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有限合伙人可用做合伙企業出資的是( )。
A.為合伙企業提供財務管理
B.債權
C.社會關系
D.為合伙企業提供戰略咨詢
【答案】B
【解析】(1)選項AD: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勞務出資;(2)選項C:無法評估作價,不得用于出資。
【知識點】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的特殊規定(P132)
第二十五課時 第五章 第三節 【知識點二】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的特殊規定(四)出資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關注區別】普通合伙人可以勞務出資。
19.某上市公司擬聘任獨立董事一名,甲為該公司人力資源總監的大學同學,乙為在該公司中持股7%的某國有企業的負責人,丙曾任該公司財務部經理,半年后離職,丁為某大學法學院教授,兼職擔任該公司法律顧問,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可以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的是( )。
A.甲
B.丙
C.丁
D.乙
【答案】A
【解析】(1)選項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擔任獨立董事,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本題中,甲不屬于主要社會關系;(2)選項B: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3)選項C:最近1年內曾經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4)選項D: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第二十九課時 第六章 第二節【知識點】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P160)
(二)獨立董事的任職條件
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突出獨立性)
(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2)具有立法與有關規定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的董事職責所必須的工作經驗;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l%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20.中國公司甲、乙、丙共同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下列組織機構中必須設立的是( )。
A.股東會
B.董事會
C.職工代表大會
D.監事會
【答案】A
【解析】(1)選項B: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2)選項CD: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小公司不設立監事會的,可以不考慮職工代表的問題。
第三十課時 第六章 第三節 【知識點】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P168)
21.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業、丙全民所有制企業和丁公立大學共同設立一有限合伙企業,能夠成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五課時 第五章 第三節 【知識點】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的特殊規定(P132)
知識點二: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的特殊規定
(一)有限合伙企業人數
有限合伙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伙人設立;
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1個普通合伙人。(至少1+1)
【關注區別】普通合伙企業——有低限無高限
【解釋】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應當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人
22.下列關于無償劃撥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最長為30年
B.最長為70年
C.一般沒有使用期限限制
D.最長為50年
【答案】C
【解析】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十一課時 第三章 第四節 【知識點】建設用地使用權(P51)
(二)建設用地期限
無償劃撥——無期限
有償方式——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科文用地50年,商業娛樂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23.甲向乙兜售白粉,看樣品是真實的白粉,但實際交付的是面粉,該民事行為的效力為( )。
A.無效
B.可變更、可撤銷
C.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合同中約定的標的物屬于違法標的物,故不論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是不是合法,該白粉買賣合同都是無效的。
第五課時 第二章 第一節【知識點】無效民事行為(P18)
24.甲公司為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現有股東199人,尚未公開發行或轉讓過任何股票,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或其股東的下列行為中,需要向證監會申請核準的是( )。
A.股東乙向一朋友轉讓股票
B.股東丙將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別轉讓給丁和戊,約定2個月后全部買回
C.甲公司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系統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
D.甲公司向兩家投資公司定向發行股票各50萬股
【答案】D
【解析】(1)選項AB: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應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成為非上市公眾公司。如果股份公司在3個月內將股東人數降至200人以內的,可以不提出申請。本題中,選項A中轉讓成功后股東人數正好200人,無須經核準。選項B中,在2個月后股東人數減為199人,無需申請核準;(2)選項C: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公司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中國證監會豁免核準,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審查。甲公司股東人數為199人,無需申請核準;(3)選項D: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需經過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成為非上市公眾公司。甲公司定向發行成功后,股東人數為201人,需要申請核準。
第三十六課時 第七章 第二節【知識點】股票發行的類型(P199、200)
(二)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核準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的定義,股份公司可以因兩種原因經過中國證監會的核準后成為
非上市公眾公司:
1.因股票以非公開方式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
(非公開方式股東累計超過200人、向特定對象)
2.因股份公司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
股份公司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董事會應當依法就股票公開轉讓的具體方案作出決議,并提請股東大會批準。(特別程序)
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公司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制作公開轉讓的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公開轉讓說明書、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證券公司出具的推薦文件、證券交易場所的審查意見。(2014年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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