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的復習2012年注冊測繪師考試,此處特地整理編輯2012年注冊測繪師考試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部分輔導資料,希望可以對參加2012年注冊測繪師考試的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五、測繪成果管理
一、測繪成果匯交保管
二、測繪成果提供使用
三、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審核與公布
測繪成果匯交保管---匯交管理一
黑體匯交與接收主體:
中央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地方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使用其他資金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外國人來華有關測繪成果的匯交見外國人來華測繪管理部分。
測繪成果匯交保管---匯交管理二
匯交內容:
測繪成果屬于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目錄。測繪成果的副本和目錄實行無償匯交。
下列測繪成果為基礎測繪成果:
(一)為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的天文測量、三角測量、水準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所獲取的數據、圖件;
(二)基礎航空攝影所獲取的數據、影像資料;
(三)遙感衛星和其他航天飛行器對地觀測所獲取的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
(四)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五)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信息等。
必須匯交的成果具體內容見《關于匯交測繪成果目錄和副本的實施辦法 》第四條(匯交目錄)、第五條(匯交副本)
測繪成果匯交保管---匯交管理三
一、匯交時限
測繪項目出資人或者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自測繪項目驗收完成之日起3個月內,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后,出具匯交憑證。
二、成果移交與公布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其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編制測繪成果資料目錄,向社會公布。
三、匯交的法律責任(略)
相關文章:
2012年注冊測繪師考試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輔導匯總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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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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