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為您介紹2012年報檢員考試《報檢綜合輔導》第八章出境貨物報檢的特殊要求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
第八節 出境木家具、竹木草制品
一、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一)報檢范圍(了解)
《實施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檢驗監管的目錄》所列的59個HS編碼項下的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產品。
(二)報檢應提供的單證
按規定填寫《出境貨物報檢單》,并提供外貿單證,還應如下相應單證:
1、產品符合輸入國家或地區的技術法規、標準或國家強制性標準質量的符合性聲明;
2、輸入國(地區)技術法規和標準對木制家具機械安全項目有要求的,須提供相關檢測報告。
(三)其他規定和要求
1、國家質檢總局對出口木制品和木制家具生產企業實施出口質量許可準入制度。
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產企業應建立從原料、生產環節到最后成品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對已建立健全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并運行有效的出口企業,實施分類管理。
2、企業應對涉及安全、衛生、環保要求的原輔材料進行重金屬、甲醛、阻燃性等有關項目檢測,并由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實驗室出具檢測報告,還應對原輔材料建立臺賬。
二、出境竹木草制品
(一)報檢范圍
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
(二)報檢應提供的單據
按規定填寫《出境貨物報檢單》,并提供有關外貿單據,一類、二類企業報檢時應當同時提供《出境竹木草制品廠檢記錄單》。
(三)其他規定和要求
1、國家對出境竹木草制品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級分類監督管理。
根據生產加工工藝及防疫處理指標等,將竹木草制品分為低、中、高3個風險等級;通過對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的評估、考核,將企業分為一類、二類、三類三個企業類別,檢驗檢疫機構根據竹木草制品的風險登記結合企業類別采取不同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
2、出境竹藤草柳制品應來自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登記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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