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的通知,通知中第二章明確,客運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或者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道路運輸安全)執業資格,在道路運輸領域有效注冊后向屬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并做好相關信息上傳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八條 客運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道路旅客運輸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按規定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道路運輸安全)執業資格,在道路運輸領域有效注冊后向屬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并做好相關信息上傳工作。客運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在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安全生產相關工作6個月內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原文: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ysfws/202311/t20231123_3952565.html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解讀
問:《規范》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答:《規范》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是細化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相關要求。包括增加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等要求,補充了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明確了“兩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要求,強化了安全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要求等。
二是優化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結合道路客運行業發展新形勢,優化調整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數量要求,明確對于300輛以下客運車輛的,按照每50輛車1人的標準配備,最低不少于1人。
三是完善了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要求。依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資〔2022〕136號),補充完善了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范圍,明確安全生產費用可用于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運維和網絡安全支出,以及從業人員發現并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等。
四是細化了駕駛員安全管理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加強駕駛員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防范駕駛員行為異常等方面的要求。同時,明確客運駕駛員更換新的客運車輛、客運線路的,也應當進行跟車實習,熟悉客運車輛性能和客運線路情況后方可獨立駕駛。
五是優化了客運車輛技術管理要求。依據《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完善了客運車輛檢驗檢測、年度審驗、安全隱患排查等要求,細化客運企業車輛技術檔案管理要求。
六是完善了運輸組織管理要求。根據新修訂《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增加了定制客運安全管理相關要求,明確定制客運車輛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以在客運班線起訖地和中途停靠地的城市市區、縣城城區按乘客需求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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