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第一章考點匯總!2018年執業藥師藥學專業知識一最新考點
一、藥物的來源與分類
藥物:是指可以改變或查明機體的生理功能及病理狀態,用以預防、治療和診斷疾病的物質。; 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功能并規定有適應證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
1、化學合成藥物
化學合成藥物是指通過化學合成方法得到的小分子的有機或無機藥物。這些藥物都具有確定的化學結構和明確的藥物作用和機制。
2、來源于天然產物的藥物
來源于天然產物的藥物是指從天然產物中提取得到的有效單體、通過發酵方法得到的抗生素以及半合成得到的天然產物和半合成抗生素。
3、生物技術藥物
生物技術藥物是指所有以生物質為原料的各種生物活性物質及其人工合成類似物,以及通過現代生物技術制得的藥物。生物技術藥物包括細胞因子、重組蛋白質藥物、抗體、疫苗和寡核苷酸藥物等。
二、藥物的結構與命名
(一)藥物常見的化學結構及名稱
化學藥物大都是有機化合物,在其結構中存在基本骨架和化學官能團。其基本骨架主要包括:①脂肪烴環、芳烴環;②雜環。
藥物結構中常見的化學骨架及名稱見表1—l。
表l-l藥物結構中常見的化學骨架及名稱
(二)常見的藥物命名
藥物的名稱包括藥物的通用名,化學名和商品名,見表1—2。
表1—2常見藥物的命名
我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CADN)》是中國藥品命名的依據,基本是以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INN為依據,中文名盡量和英文名相對應,可采取音譯、意譯或音譯和意澤相結合,以音譯為主。INN中對同一類藥物常采用同一詞干,CADN對這種詞干規定了相應的中文譯文。
化學命名的基本原則是從化學結構選取一特定的部分作為母體,規定母體的位次編排法,將母體以外的其他部分均視為其取代基,對于手性化合物規定其立體構型或幾何構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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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