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定前,按各品種項下的規定,選擇兩種pH值約相差3個pH單位的標準緩沖液,并使供試液的pH值處于二者之間。 2.取與供試液pH值較接近的第一種標準緩沖液對儀器進行校正(定位),使儀器數值與標準緩沖液的數值一致。 3.儀器定位后,再用第二種標準緩沖液核對儀器示值,誤差應不大于±0 .02pH單位。若大于此偏差,則應小心調節斜率,使示值與第二標準緩沖液的數值相符。重復上述定位與斜率調節至符合要求。否則,需檢查儀器或更換電極后,再行校正至符合要求。 4.每次更換標準緩沖液或供試液前,應用水充分洗滌電極,然后將水吸盡,也可用所換的標準緩沖液或供試液洗滌。 5.在測定高pH值的供試品時,應注意堿誤差的影響。堿誤差是由于普通玻璃電極對Na+也有響應。使測得的H+活度高于真實值,即pH讀數低于真實值,產生負誤差。若使用鋰玻璃電極,可克服堿誤差的影響。 6.對弱緩沖液(如水)的pH值測定,先用苯二甲酸氫鉀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后測定供試液,并重取供試液再測,直至pH值的讀數在1分鐘內改變不超過±0 .05單位為止;然后再用硼砂標準緩沖液校正儀器,再如上法測定;二次pH值的讀數相差不應超過0 .1,取二次讀數的平均值為其pH值。 7.配制標準緩沖液與溶解供試品的水,應是新沸過的冷水,其pH值應為5.5~7.0。 8.標準緩沖液一般可保持2~3個月,若發現有渾濁、發霉或沉淀等現象時,則不能繼續使用。 |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