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執業西藥師考試輔導:妊娠期用藥(2)(藥學綜合)
(二)不同孕期的用藥特點(本部分為重點內容)
1.細胞增殖早期:受精半個月內,幾乎見不到藥物的致畸作用
2.器官發生期:受精3周-3個月,最易發生先天畸形
3.胎兒形成期:3個月-足月。除中樞神經系統或生殖系統外,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
(三)藥物對胚胎和胎兒的不良影響(本部分為重點內容)
1.畸形 沙立度胺、雌激素、孕激素、雄激素、烷化劑、氮芥類、抗癲癇藥、抗凝藥、酒精等均能引起畸形。
2.神經中樞抑制和神經系統損害
妊娠期:中樞抑制劑
產程中:麻醉藥、鎮痛藥、鎮靜劑
3.溶血
抗瘧藥、磺胺類、硝基呋喃類、解熱鎮痛藥如氨基比林、大劑量脂溶性維生素K等。
4.其他
氨基糖苷類可致永久性兒聾及腎臟損害
四環素可造成骨生長障礙、牙齒黃染
噻嗪類可引起死胎,電解質紊亂,血小板減少癥等
氯喹:視神經損害
氯丙嗪:視網膜病變
抗甲狀腺藥 影響胎兒甲狀腺功能,導致死胎、先天性甲低或胎兒甲狀腺重大
過量維生素D 導致新生兒血鈣過高、智力障礙、腎或肺小動脈狹窄及高血壓
缺乏維生素A:白內障
普萘洛爾、潑尼松、中樞抑制藥均可影響胎兒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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