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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環境影響評價與安全預評價
一、概述
這里的環境作為 環境保護的對象,具有三個特點:1)主體是人類;2)既包括天然的自然環境,也包括人工改造后的自然環境; 3)不含社會因素,如治安環境、文化環境、法律環境等。 環境影響評價( EIA)是指對人類的生產或生活行為(包括立法、規劃和開發建設活動等)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在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和調查的基礎上,運用模式計算、類比分析等技術手段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措施的技術方法。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分類管理要求
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實行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的建設項目從嚴把關管理,堅決防治對環境的污染和生態的破壞:對環境影響小的建設項目適當簡化評價內容和審批程序,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的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3)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4)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5)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6)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7)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設項目,還必須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水上保持方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 (HJ/T2.1-93)規定環境影響報告書應根據環境和工程的特點及評價工作等級,選擇下列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編制:
1) 總則
①結合評價項目的特點闡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目的。
②編制依據:
a 項目建議書;
b.評價大綱及其審查意見;
c.評價委托書(合同)或任務書:
d.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③采用標準:包括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擬參照的國外有關標準(參照的國外標準應按國家環境保護局規定的程序報有關部門批準。
④控制污染與保護環境的目標。
2)建設項目概況
①建設項目的名稱、地點及建設性質。
②建設規模(擴建項目應說明原有規模)、占地面積及廠區平面布置(應附平面圖)。
③土地利用情況和發展規劃。
④產品方案和主要工藝方法。
⑤職工人數和生活區布局。
3)工程分析
報告書應對建設項目的下列情況進行說明,并作出分析:
①主要原料、燃料及其來源和儲運,物料平衡,水的用量與平衡,水的回用情況。
②工藝過程(附:工藝流程圖)。
③廢水、廢氣、廢渣、放射性廢物等的種類、排放量和排放方式,以及其中所含污染物種類、性質、排放濃度;產生的噪聲、振動的特性及數值等。
④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方案。
⑤交通運輸情況及廠地的開發利用。
4)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的環境現狀
①地理位置(應附平面圖)。
②地質、地形、地貌和土壤情況,河流、湖泊(水庫)、海灣的水文情況,氣候與氣象情況。
③大氣、地面水、地下水和土壤的環境質量狀況。
④礦藏、森林、草原、水產和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農作物等情況。
⑤自然保護區、風景游覽區、名勝古跡、溫泉、療養區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設施情況。
⑥社會經濟情況,包括:現有工礦企業和生活居住區的分布情況,人口密度,農業概況,土地利用情況,交通運輸情況及其它社會經濟活動情況。
⑦人群健康狀況和地方病情況。
⑧其它環境污染、環境破壞的現狀資料。
5)環境影響預測
①預測環境影響的時段。
②預測范圍。
③預測內容及預測方法。
④預測結果及其分析和說明。
6)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
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特征。
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范圍、程度和性質。
③如要進行多個廠址的優選時,應綜合評價每個廠址的環境影響并進行比餃和分析。
7)環境保護措施的評述及技術經濟論證,提出各項措施的投資估算(列表)
8)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9)環境監測制度及環境管理、環境規劃的建議
10)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除上述評價內容外,根據形勢發展,提高科學民主決策的能力,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內容中還應有公眾參與的內容。鑒于建設項目風險事故對環境會造成重大危害,對存在風險事故的建設項目,特別是在原料、生產、產品、儲存、運輸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中,必須有環境風險評價的內容。《清潔生產促進法》規定“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原料使用、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污染物
產生與處置等進行分析論證,優先采用資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因此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還應包括清潔生產分析的內容。
(2)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登記表的內容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1999年8月以環發[1999)178號公布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試行)》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試行)》的內容和格式。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試行)》必須由具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填寫。其填報內容主要有: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簡況、環境質量狀況、主要環境保護目標、評價適用標準、工程內容及規模、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環境影響分析、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結論與建議等。需要注意,環境影響報告表如不能說明項目產生的污染及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應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當地環境特征,選擇1—2項進行專項評價,專項評價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中有關要求進行。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試行)》的填寫不要求是具備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一般是建設單位自行填寫。其填報內容包括四個表:表一為項目基本情況;表二為項目地理位置示意圖和平面布置示意圖;表三為周圍環境概況和工藝流程與污染流程:表四為項目排污情況及環境措施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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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