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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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資企業境內投資核準申請報告的評估
(1)評估內容
重點論述項目在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護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的可行性、存在的主要風險因素及規避對策。在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核準咨詢評估的主要結論、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措施建議。
(2)對于提出準予核準咨詢意見的企業投資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②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③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
④地區布局合理;
⑤主要產品未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
⑥未影響我國經濟安全;
⑦合理開發并有效利用了資源;
⑧生態環境和自然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
⑨未對公眾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眾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申請報告的咨詢評估
著重以下幾個方面:
①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規定;
②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行業規劃和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要求;
③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和國家反壟斷的有關規定;
④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政策的要求;
⑤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工藝標準的要求;
⑥是否符合國家資本項目管理、外債管理的有關規定。
3.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申請報告的咨詢評估
著重以下內容:
①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公共利益,不違反國際法準則;
②是否符合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有利于開發國民經濟發展所需戰略性資源;
③是否符合國家關于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促進國內具有比較優勢的技術、產品、設備出口和勞務輸出,吸收國外先進技術;
④是否符合國家資本項目管理和外債管理規定;
⑤投資主體是否具有相應的投資實力。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