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投資簡單估算法
1.總投資按照費用性質劃分(預備)
項目總投資的構成(按概算法分類)
2.建設投資簡單估算法
(1)單位生產能力估算法
根據已建類似項目的單位生產能力投資(如元/t、元/kW)乘以擬建項目的生產能力,來估算擬建項目的投資額。計算公式:
擬建投資額=(擬建生產能力/已建生產能力)×已建工程投資額×綜合系數
特點:
該法將項目的建設投資與其生產能力視為簡單的線性關系,估算簡便迅速,但精確度較差。
使用該法要求擬建項目與所選取的已建項目相類似,僅存在規模大小和時間上的差異。一般僅用于投資機會研究階段。
(2)生產能力指數法
根據已建類似項目和擬建項目的生產能力規模之比,經生產指數調整后,乘以已建項目的投資額,來估算擬建項目的投資額。計算公式:
n的取值:
1.規模相差不大,X1與X2的比值在0.5~2之間,則指數n的取值近似為1;
2.生產能力比值在2~50之間,且擬建項目規模的擴大僅靠增大設備規模來達到時,則n,取值約在0.6~0.7之間;
3.生產能力比值在2~50之間,且靠增加相同規格設備的數量來達到時,則n 取值為0.8~0.9之間。
特點:
(1)建設項目的投資額與生產能力呈非線性關系;
(2)計算簡單,速度快;要求類似項目的資料可靠,條件基本相同,否則誤差很大。
(3)比例估算法
1)以擬建項目設備購置費為基數進行估算
根據已建成的同類項目的建筑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占設備購置費的百分比,求出擬建項目的建設投資。
式中:
C ——擬建項目的建設投資;
E ——擬建項目根據當時當地價格計算的設備購置費;
P1、P2 ——已建項目中建筑、安裝工程費占設備購置費的百分比;
f1、f2 ——由于時間、地點等因素引起的定額、價格、費用標準等的綜合調整系數;
I ——擬建項目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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