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名參加中大網校質量工程師培訓學員在復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根據網校名師的解答本站做了特別整理,讓大家更好的備考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
學員問題:
質量監督抽樣與驗收抽樣有什么不同?
名師解答:
答:對孤立的一批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有著兩類風險,把合格批判為不合格的風險,稱為第一類風險,把不合格批判為合格的風險,稱為第二類風險。欲減小這種誤判風險,就必須要增大樣本量,在產品交收時,若發生第一類錯誤,對生產方不利,所以第一類風險為生產方風險;若發生第二類錯誤,對使用方不利,所以第二類風險也稱為使用方風險。在產品交收時,要照顧到雙方利益,所以樣本量不宜取得太小。在質量監督時,由于種種原因,樣本量不能很大,同時又要控制將合格批判為不合格這類冤枉了被監督方的錯誤,這樣只能增大犯第二類錯誤的概率。現在已頒布的四項用于質量監督抽樣的標準,均把第一類風險,即錯判風險控制在0.05之內,也就是說,通過抽樣檢驗判某監督總體不合格,其判斷正確的把握高于95%,也就是說做到了“十拿九點五穩”。由于質量監督抽樣往往用小樣本量,又 嚴格控制了錯判風險,那么漏判風險(犯第二類錯誤的概率)就比較大,也就是說明明不合格的監督總體判為合格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在用小樣本量監督抽查時,若沒發現問題,應視為通過。即“未見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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