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施工組織設計僅適用于承包單位;項目管理規劃適用于工程項目管理各方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咨詢監理單位等。
聯系:對于施工單位編制項目管理規劃,則與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基本相同。
按編制對象不同,施工組織設計包括三個層次,即: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總設計由施工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
單位工程組織設計由施工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授權技術人員審批;(2013)
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難點分部分項或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分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或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其或授權技術人員審批。有總包的,總包項目技術負責人核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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