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道壓力試驗
依據《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范》GB 50235—2010規定,管道安裝完畢、熱處理和無損檢測合格后,應對管道系統進行壓力試驗。目的是檢查設備或管道的強度和密封性能。
管道壓力試驗按試驗使用的介質可分為液壓試驗和氣壓試驗兩種。管道的壓力試驗一 般以液體為試驗介質。當管道的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0.6MPa時(或現場條件不允許進行液壓試驗時)采用氣壓為試驗介質。
(―)液壓試驗
液壓試驗應使用清潔水。當對不鎊鋼、鎳及鎳合金管道,或對連有不銹鋼、鎳及鎳合金管道或設備的管道進行試驗時,試驗用水中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25×10-6(25ppm)。 也可采用其他無毒液體進行液壓試驗。當采用可燃液體介質進行試驗時,其閃點不得低于50℃,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管道水壓試驗的方法和要求
(1)試壓前的準備工作。安裝試驗用的臨時注水和排水管線;在試驗管道系統的最高點和管道末端安裝排氣閥;在管道的最低處安裝排水閥;壓力表應安裝在最高點,試驗壓力以此表為準。
(2)注入液體時應排盡空氣。向管內注水時要打開排氣閥,當發現管道末端的排氣閥流水時,立即把排氣閥關好,等全系統管道最高點的排氣閥見到流水時,說明水已經注滿,把最高點的排氣閥關好。對管道進行檢查,如沒有明顯的漏水現象就可升壓。升壓時應緩慢進行,達到規定的試驗壓力以后,穩壓10min,經檢查無泄漏、無變形為合格。
(3)試驗合格的管道要把管道內的水放掉,放水以前先打開管道最高點的排氣閥,再打開排水閥,把水放入排水管道。最后拆除試驗用臨時管道、連通管及盲板,拆下的閥門及儀表復位,填寫好管道系統試驗記錄。
(4)試驗時,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取防凍措施。
2.試驗壓力的確定
(1)承受內壓的地上鋼管道及有色金屬管道的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5倍,埋地鋼管道的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 5倍,并不得低于0.4MPa。
(2)當管道的設計溫度高于試驗溫度時,試驗壓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3)承受內壓的埋地鑄鐵管道的試驗壓力,當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0.5MPa時,應為設計壓力的2倍;當設計壓力大于0. 5MPa時,應為設計壓力加0.5MPa。
(二)氣壓試驗
1.氣壓試驗壓力
氣壓試驗是根據管道輸送介質的要求,選用空氣或惰性氣體作介質進行的壓力試驗。常用的氣體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他不易燃和無毒的氣體。承受內壓鋼管及有色金屬管的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 15倍,真空管道的試驗壓力應為 0. 2MPa。
2.氣壓試驗的方法和要求
(1)試驗時應裝有壓力泄放裝置,其設定壓力不得高于試驗壓力的1.1倍。
(2)試驗前,應用空氣進行預試驗,試驗壓力宜為0.3MPa。
(3)試驗時,應緩慢升壓,當壓力升到規定試驗壓力的50%時,應暫停升壓,對管 道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如無泄漏或其他異常現象,可繼續按規定試驗壓力的10%逐級升壓,每級穩壓3min,直至試驗壓力。并在試驗壓力下穩壓10min,再將壓力降至設計壓力,以發泡劑檢驗不泄漏為合格。
3.泄漏性試驗
泄漏性試驗是以氣體為試驗介質,在設計壓力下,采用發泡劑、顯色劑、氣體分子感測儀或其他手段檢查管道系統中泄漏點的試驗。
輸送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以及可燃介質的管道,必須在壓力試驗合格后進行泄漏性試 驗。泄漏性試驗應逐級緩慢升壓,當達到試驗壓力,并停壓10min后,采用涂刷中性發泡劑的方法巡回檢查,泄漏試驗檢査重點是閥門填料函、法蘭或者螺紋連接處、放空閥、排氣閥、排水閥等所有密封點有無泄漏。
4.管道真空度試驗
真空度試驗是對管道系統抽真空,使管道系統內部形成負壓,以管道系統在規定時間內的增壓率,檢驗管道系統的嚴密性。
(1)真空系統在氣壓試驗合格后,還應按設計文件規定進行24h的真空度試驗。
(2)真空度試驗按設計文件要求,對管道系統抽真空,達到設計規定的真空度后,關閉系統,24h后系統增壓率不應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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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