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的分類
(一)按地下工程的用途分類
按用途地下工程分為:地下交通工程、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國防工程、地下貯庫工程、地下工業工程、地下商業工程、地下農業工程、地下居住工程、地下旅游工程、地下宗教工程、地下市政管線工程等。
(二)按地下工程的存在環境及建造方式分類
1.巖石中的地下工程
巖石中的地下工程包括如下三種形式:一是現代城市在巖石中建設的各種地下工程;二是開發地下礦藏、石油而形成的廢舊礦井空間加以改造利用而形成的地下工程。如改造利用已沒有價值的廢舊礦井,用作兵工廠、軍火倉庫等,相對來說,投資少、見效快、變廢為寶,是充分利用空間資源的好途徑;三是利用和改造天然溶洞形成的地下工程。
2.土中地下工程
根據建造方式分為單建式和附建式兩類。單建式地下工程,是指地下工程獨立建在土中,在地面以上沒有其他建筑物;附建式地下工程,是指各種建筑物的地下室部分。
(三)按地下工程的幵發深度分類
按開發深度分為三類:淺層地下工程、中層地下工程和深層地下工程。
1.淺層地下工程
淺層地下工程是指地表至一10m深度空間建設的地下工程,主要用于商業、文娛和部分業務空間。
2.中層地下工程
中層地下工程是指—10m至—30m深度空間內建設的地下工程,主要用于地下交通、地下污水處理場及城市水、電、氣、通信等公用設施。
3.深層地下工程
深層地下工程是指在—30m以下建設的地下工程,如高速地下交通軌道,危險品倉庫、冷庫、油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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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