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0月20日、21日,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輔導資料: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1.申請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程序:申請人向騁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后,連同規定提交的材料一并報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準許注冊,并頒發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和造價工程師執業專用章;初始注冊有效期兩年,自核準之日開始計算;
22.申請造價工程師續期注冊的,在有效期到期日2個月前持下列材料向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申請:從事工程造價活動業績和工作總結;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工程造價繼續教育證明;
23.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續期注冊:在注冊期內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年檢不合格的;無業績證明或工作總結的;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的;未按規定參加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或者繼續教育未達標準的;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的;在工程造價活動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在工程造價活動中有過失,造成重大損失的;
24.申請續期注冊程序:申請人向騁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后,連同規定提交的材料一并報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續期注冊,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應當在準予續期注冊后30日內,將予以續期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續期注冊有效期為兩年,自準予續期注冊之日起計算;
25.申請變更注冊,按下列程序辦理:申請人向騁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后,連同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一并上報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予以變更注冊;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應當在準予變更之日起30日內,將變更注冊的人員情況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年內再次申請變更的,不予辦理;
26.繼續教育內容:國家有關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行業自律規定和有關規定;工程項目全面造價管理理論知識;國內外工程計價規則及計價方法;造價工程師執業所需的有關專業知識與技能;國際上先進的工程造價管理經驗與方法;各省級、部門注冊管理機構補充的相關內容;
27.繼續教育的形式:參加各種國內外工程造價管理培訓、專題研討活動;
28.參加有關大專院校工程造價管理專業的課程進修;編撰出版專業著作或在相關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承擔專業課題研究成果;
29.繼續教育培訓學時計算方法:參加國內外工程造價學術交流、研討會,每滿一天計八學時;參加有關大專院校工程造價管理繼續教育培訓,每滿1小時,計算1小時;發表專業論文和著作在國際雜志上發表每篇計30個學時;國家級雜志上每篇計15個學時;省級雜志上第篇計10個學時;正式出版社出版工程造價方面的著作計40個學時;參加繼續教育講課的教師每講一次計20個學時;
30.咨詢業的社會功能:服務功能;引導功能;聯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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