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確定中標人,招標控制價200萬元,合同工期4個月。 承包方費用部分數據如表5.1所示。
表5.1 承包方費用部分數據表
合同中有關工程款支付條款如下:
1.開工前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和暫列金額)的20%作為材料預付款。 預付款從工程開工后的第2個月開始分3個月均攤抵扣。
2.安全文明施工費用開工前與材料預付款同時支付。
3.工程進度款按月結算,發包方按每次承包方應得工程款的80%支付。
4.總價措施項目費用剩余部分在開工后4個月內平均支付,結算時不調整。
5.分項工程累計實際工程量增加(或減少)超過計劃工程量的15%時,該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調整系數為0.95(或 1.05)
6.承包商報價管理費和利潤率取50%(以人工費、機械費之和為基數)。
7.規費和稅金綜合費率18%(以分項工程費用、措施項目費用、其他項目費用之和為基數。
8.竣工結算時,業主按合同價款的3%扣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9.工期獎罰5萬/月(含稅費),竣工結算時考慮。
10.如遇清單缺項,雙方按報價浮動率確定單價。
表5.2 各月計劃和實際完成工程量
施工過程中,4月份發生了如下事件:
1. 業主簽證某臨時工程消耗計日工50工日(綜合單價60元/工日),某種材料120m2(綜合單價100元/m2)。
2. 業主要求新增一臨時工程,工程量為300m3,雙方按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頒布的人材機消耗量、信息價和取費標準確定的綜合單價為500元/m3 ;
3. 4月份業主責任使D工程量增加,停工待圖導致D工期延長2個月,后施工單位趕工使D工作5月份完成,發生趕工人材機費3萬元。
問題:
1.工程簽約合同價款為多少萬元?開工前業主應撥付的材料預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價款為多少萬元。
2.列式計算第3個月末分項工程的進度偏差(用投資表示);
3.列式計算業主第4個月應支付的工程進度款為多少萬元;
4.1-5月份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6月份辦理竣工結算,工程實際總造價(含工期獎罰款)和竣工結算款分別為多少萬元;
5.增值稅率為9%,實際費用支出(不含稅)160萬元,進項稅額17萬元(其中:普通發票9萬元,專用發票7萬元,材料損失專票稅費1萬元),計算該項目應計增值稅,應納增值稅和成本利潤率。(計算結果保留三位小數)
參考答案
問題1:
簽約合同價:
[(5000×100+750×420+100×4500+1500×150) /10000+10+5] ×(1+18%)=193.52(萬元)
工程預付款:
[193.52-(6+5)×(1+18%) ]×20% =36.108(萬元)
安全文明施工費工程款:6×(1+18%) ×80% =5.664 (萬元)
問題2:
第3個月末分項工程累計擬完工程計劃投資:
(5000×100+750×420+100×4500+750×150) /10000×(1+18%)=162.545 (萬元)
第3個月末分項工程累計己完工程計劃投資:
(5000×100+500×420+70×4500+750×150) /10000×(1+18%)=134.225(萬元)
第3個月末分項工程進度偏差=134.225-162.545=-28.32(萬元)
第3個月末該工程進度拖延28.32萬元。
問題3:
B分項工程:
執行原清單價的量750×(1+15%)=862.5m3;新單價的量880-862.5=17.5m3
【17.5×420×0.95+(380-17.5)×420】/10000× (1+18%) =18.789萬元
C分項工程:
45×4500/10000×(1+18%)=23.895萬元
D分項工程:
400 ×150/10000×(1+18%)=7.08萬元
總價措施工程款:1×(1+18%)=1.18萬元
臨時用工:
(50×60+120×100) /10000×(1+18%)=1.77 萬元
臨時工程:
報價浮動率=1-193.52/200=3.24%
調整后全費用單價=500×(1+18%)×(1-3.24%) =570.884 元/m3
570.884×300/10000=17.127 萬元
應支付工程款為:
(18.789+23.895+7.08+1.18+1.77+17.127)×80% -36.108/3=43.837萬元
問題4:
A 分項工程:5000×100×1.18/10000=59萬元
B 分項工程:[17.5×420×0.95+(880-17.5) ×420]/10000×1.18 =43.569萬元
C 分項工程:115×4500/10000×1.18=61.065萬元
D 分項工程:1550×150/10000×1.18=27.435萬元
實際造價
=59+43.569+61.065+27.435+10×1.18+1.77+17.127+5
=221.925+5=226.766萬元
質保金=193.52×3%=5.806萬元
竣工結算款=226.766×(1-80%)-5.806=39.547萬元
問題5:
應計增值稅(銷項稅額)=226.766/(1+9%) ×9% =18.724萬元;
應納增值稅=18.737-7=11.737萬元;
該合同成本為=160+9+1=170萬元;
利潤為=226.766-18.724-170=38.042萬元
成本利潤率=38.042/170=2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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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